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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与基督教的比较 之六

佛教与基督教的比较 之六

佛教与基督教的比较 之六
在今日为十分之九的人类所崇奉的五大宗教之中,佛教与基督教,最常被人用为比较。这是很有道理的,因为这两种宗教,加上回教三者,都是“世界性”的宗教。也就是说,这几种宗教在全球很广大的区域内,都有信众,不像印度教与中国的道教之仅在一国内拥有徒众,虽然其国幅员广袤。
但是,佛教及基督教却与回教有别。其不同点在于前二者并不注重世界与人类的自然关系,而志在超越自然关系以达到更深的境界。佛教与基督教之比较之所以能有丰富的收获,主要因为纯粹的佛教与基督教代表了在印度河东西两岸所生起的两种伟大而有显著区别的宗教。两千年来这两大教系曾将流传于远东及西洋的形而上学的概念,以最明确的方式各别的表现了出来。
如果我的观察不错的话,这两大宗教相似之处,主要的有如下三点:一、教主的生平,二、伦理观念,三、教团的历史。
一、教主的生平:佛陀与基督的传记中有许多相似之处。两人的降生都极神奇。生后不久都有圣人(阿私陀;西蒙)预言他们来日的尊荣。在幼年时都曾以学识超群而使教师们惊奇不置。在开始向公众布道前都曾受魔鬼的诱惑。两人都能在水面行走(佛本生经一九○;马太福音十四章廿六节)。两人都曾把小量食物以神通力喂饱五千人(佛本生经七八;马可福音十四章十六节ff)。两人死时自然界都曾发生变异。两人传道时所讲的寓言,例如《播种人》(杂阿含四十章七节;马太福音十三章三节)、《浪子回头》(妙法莲华经第四品;路加福音十四章)、《寡妇小钱》(Kalpanamanditika经;马可福音第十二章)等,也都极为相似。
有些著者曾因这些相似之处而拟议圣经的来源是佛经。这种论断似难免牵强附会之嫌。这些寓言间如有关联,也只能说若干印度的故事由口头流传到西方,而为圣经著者所引用。但这点是无法确定的,因为相似之处并不过份显著,所以不能说绝对没有在各地独立产生的可能。
二、伦理观念:佛陀与耶稣的伦理思想都是以“金箴”为基础。佛陀曾对某村的婆罗门和居士们这样说过:“居士们要这样想:‘我怎么可以将自己觉得不高兴的事情加之于人?’这样想,他就不会加害于人,也不会促使他人对他加害”(杂阿含五五、七)。耶稣在山上箴言里也说:“所以无论何事,全心全意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福音七章十二节;路加福音六章卅一节)。说起来,这类教诫在犹太教早已有了,只是说法相反而已。
还有“爱怜如己”的原则(路加福音十章廿七节;利未记第十九章十八节),曾被耶稣特别弘扬,成为伦理学方面的一项格言。这原则在佛教里也可以找得到,大乘佛教的思想家们如S’antideva等,并且给了它一个哲学的论据。甚至爱敌人的教诫,佛教里也有。中阿含经第廿一章里载着:“佛说:‘比丘,如果盗贼强人以双柄的长锯将你节节支解,你如生嗔怒之心,就是不遵守我的教诫。你应当熟练自己永保宁静的心境,绝不口出恶言,永远和蔼、同情、充满爱心,没有丝毫隐恨,应以爱加彼,并及学世之人。’”
据说佛教里的一位圣僧Ariyadeva曾以身命实践“爱你的敌人”的教示。他和一位对手争辩一项哲学上的问题,事后那位宗教狂的对手持剑在他房里对他刺杀。临终前,他将自己的僧袍给了凶手,帮他化装脱逃。
叔本华以及后世的若干哲人,根据这些伦理方面的教诫,坚信圣经里的故事一定是辗转从印度传来的(Parerga II,§179),而且深信耶稣曾在埃及听过佛法,深受佛法的影响。作此假想却并没有任何理由,因为像这一类相似的崇高的思想,在中国与希腊的哲人中,亦常有发现。事实上,全球各国大思想家中,亦尽多雷同之见,正不必假定其中必有关联。
三、教团的历史:两教的历史发展也有很多类似之处。两者从本国出发都曾到达世界各地,而在其本土反而几乎没有什么信徒。今日在巴勒斯坦的基督徒为数极微,而在整个印度大陆上,佛教徒的总数尚不及五十万人(按:自一九五九年安贝嘉博士领导婆罗门徒众集体改信佛教后,此项情势业已改观。印度本土现约有佛教徒一千万至一千五百万人)。西纪八百年时婆罗门教的复兴以及西纪一千年代回教的入侵,将本已衰微了的印度教绝灭了。但在锡兰、缅甸、泰国、中国、日本、西藏、蒙古各地,它却拥有上亿的信众。说起来很奇怪,西方人士,甚至连不少颇有知识的人士,至今还不知道佛教在印度久已沦丧,还始终以为佛教是印度的主要宗教。实际上,印度四亿人口中,约九千五百万 回教徒,二亿七千万是拜湿婆和毗纽天的印度教徒。印度教最重阶级制度,四姓中以世袭僧侣的婆罗门占最高地位。
另一件意味深长的就是:今日绝大多数的佛教与基督教的徒众的种族及语言和教主的完全不同。佛陀是印度雅利安人,而今日他的信众除了少数的例外几乎全是黄种人。耶稣和他的门徒是犹太人,而基督教的主力却是操印度日耳曼系语言的欧洲人。这一点极显著的表明种族语言和宗教是各不相关的。这事实的北面也许隐藏着有某一项法则。一个血统完全不同的种族如此热忱的接受一种新宗教,也许是因为这种宗教能够给予他们某些他们本身所不具备的东西,因而在补充他们的精神遗产的欠缺方面,有着重大的意义。这情形,回教也是一样。在几近三亿的回教徒中,多数是土耳其、波斯、印度、马来亚和非洲人,只有极少数是和先知同种的闪族(Semites)人。
佛教与基督教在发展的过程中,与向国外传播的时期,都曾吸收了不少在初并不属于本教的东西。可以这样说:一种宗教经过了长期的发展,又接触到各种各式的影响力,就难免要或多或少的发生宗教史上所记载的种种现象。原始的佛教与基督教,对于性的观念都是很严格的,但是后来在两教中却一再的出现某些不禁欲的教派,甚至有的还宣扬仪式化的性欲享受,例如佛教中金刚乘的Shakti教派以及基督教中的诺斯替派(Gnostic Schools),还有中古时代的耶稣教会以及现代的若干耶教团体。佛教与基督教都是排斥极端苦行的,但有无数宗教狂的信徒,不但提倡痛苦的自抑甚且提倡自阉(Skpozi教派)和自焚。原始的佛教主张从解悟得自在,可是后来有一派认为世人本身力量太弱,不能自救,必须乞灵于阿弥陀佛的他力。这一派的教义在某些方面与基督新教“信者得救”的教义颇有相似之处。在日本,这一派最有势力的一宗——真宗,甚至将僧侣必须独身的佛制戒律也废弃了,因而产生了一类基督新教式的佛教牧师。另一方面,西藏的佛教却产生了一个“宗教国度”以达赖喇嘛为其最高领袖。
佛教及基督教都弘扬“出世”的教义。依照“精神生活高于世俗传统”这一见地,无论在佛教的僧团或是基督教的教会里,所有阶级的分限是不存在的。佛陀教示说:“百川入海,各失其名;所以凡来出家,守佛戒律,尊行佛诫的人,也都失去了他们本来的阶级身分。”(增一阿含八、一九)圣徒保罗在加拉太书三章廿八节里也说:“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
然而,这些教条对于俗世的习尚并未转移什么,因为早期的佛教与基督教并不以社会改革为宗旨。在许多国度里直至现代依然有人蓄养家奴,甚至寺院里也有寺奴。在基督教的国家里,奴隶制度也一直到十九世纪(巴西、一八八八年)才消灭。
最后,两教的制度、礼拜方式和日用仪轨等也有相同之处,我这里只提出以下的几点:禁欲、薙发(限于僧侣)、忏悔、影像崇拜、遗物崇拜、撞钟、用念珠、爇香、建塔等。因为有这些以及其他的相同之点,是否即可以假定两教间有相互影响之处,影响到什么程度,这问题曾引起不少争论。但是截至目前为止尚未研究出一个完全令人满意的结论。
虽然在许多细节方面,佛耶两教有著极大相同之处,我们却不可忽略了它们教义方面的强烈对比,由它们济度观念所表现的宗教态度更是截然不同。
最纯粹的佛教的基本观念是一项永恒而普遍的法则,这观念以不同的形式流传于印度、中国与日本。在另一方面,征服了印度以西的世界的基督教、拜火教、犹太教和回教,必须将它们的中心教义并排的加以客观的比较。我在作此比较时所用的是两教两千年来迄未改变的基本教义,而不考虑细节 方面的差异以及现代的教义阐释。我假定读者对于基督教的教义都已熟知,所以以下讨论每一点的时候,我当先将有关的基督教教义只作一简单的叙述,再接着作一比较详细的佛教耶教的解说。我希望这样做可以将两教的异点很明白的显示出来。
一、基督教与世间其他大宗教间的第一点大区别就是:基督教是以其教主的人格为其宗教的中心;不仅如此,而且以之为世界史的中心。而佛教、祆教(拜火教)、回教、犹太教,以及其他并无一定教主而是由历史发展而形成的宗教,如印度教和中国的道教等,则以一套由圣哲所颁制的形而上学与伦理学的教理为其中心。基督教的中心却是教徒对于耶稣基督的信仰。这一点从以下一事实上看得最清楚:在新约廿二《书》里,耶稣有关教理的讲演寥寥无几,而佛教三藏的极大部份都是阐释佛陀所讲的教理的。在新约全书里从马太福音到圣保罗的启示录的最大要义都是表显耶稣是天下古今绝无仅有的一位超人,而耶稣为了替众生赎罪而死于十字架上,他的复活,升天及再临,乃成为基督教“得救”教理的中心。
佛陀在佛教中的地位与基督教的这些特点丝毫不同。历史上的乔答摩并不是一位神而是一个人,经过了无数世的人身兽身天身,直到最后一次人身里他才由自力获得了解脱的智慧而通入般涅槃。他是一个指出“获救之途”的人,却不曾亲自动手来解救旁人。虽然他也有神奇的降生,他的母亲却并未传说是由处女受孕。而佛陀与耶稣在身份方面最大的区别是:佛教在历史上并非空前绝后的。在过去弘扬同一教义的觉者有过许多,在将来亦将继续有许多,佛陀出世给迷途的众生宣讲这同的解脱的道理。大乘佛教里甚至于说许多的人身中都有成佛的种子,经过多世以后最终也将得到这最高真理而以之传与别人。
二、历史上的佛陀与耶稣的身世性格也有很大区别:耶稣生于犹太贫穷匠人之家,专研宗教问题,是犹太先知的继承人,也宣称曾获得圣灵的感应。他是人类的崇高的友人,对于穷苦的人充满了慈悲。他教人温和爱怜,但在另一方面,却强烈的攻击不善,例如他揭露法利赛人与犹太律法师的伪善,将商人和高利贷者驱出圣殿,并对不信他的人着力刻划打入地狱永恒受罚的远景(马可福音十六章十六节)等。他自信是众人所企望的弥赛亚(教主),宣称将提早天国的来临(马太福音十章廿三节)。他做这样的承诺主要是对“虚心的人”(马太福音第五章第三节),因为圣洁的深信才是决定天国来临的因素,而非投机的算计。“向聪明通达的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马太福音十一章廿五节)。
乔答摩佛陀却生于喜马拉雅山南麓释迦族主的帝王之家,他一直都长年在豪华奢侈的环境里,直到廿九岁才离弃宫廷女眷去出家过乞士的生活。他跟婆罗门的苦行者修了六年的苦行,一无所得,最后才在优楼频螺得了正觉。这使他由菩萨们通至佛位。从这时起到八十岁,他就一直弘扬他所找到的解脱之途,到西纪前四八○年才在拘尸罗国入灭。佛陀是一位受过良好教育的贵族,对于艺术及自然美有很高的鉴赏力。他心中全无嗔恨,对于人性有极深刻的认识。他的人格发展均衡,胸襟恬静,态度可亲。他代表一类内心根蒂深厚的圣人,卓然独立,起绝尘寰。他生在印度思想界极为满跃的时代,他所创的一套哲学体系,须与当时多种学说争雄,所以必须有极精深的内容,而其听众亦必都是睿智饱学之士。佛陀自己就说过:“我的教理是为智者而说,非为无智之人而设。”而事实上他的教义对于未受教育的人,却同样的具有吸引力。这就说明了佛陀无比高明的深入浅出的说法技巧。
至此,我们已经发现佛耶两教间有如下的区别:耶教自始就是一项“信仰的运动”,以广大的群众为对象,一直到高阶层的人士都归信了之后,才有基督教的哲理产生。佛教却开头就有一套“解脱的哲学”,它的信众都是贵族、武士、富足的中产阶级以及少数婆罗门。它之成为大众的宗教反倒是后来圈子扩大后的事。
三、世界各大宗教将教旨载在圣典之内;圣典是权威的著作,超越任何其他作品。基督教奉《圣经》为“上帝的金言”,是不堕的真理的来源。上帝以灵感赐予圣经的作者,对他们显示隐不告人的事情。这一类的启示是无神论的佛教所没有的,佛教这点与基督教、回教与印度教正相反。佛教也有数目很大的藏经,所搜集的都是佛陀的言论以及他由自力证到的真实境界的叙述。佛经里讲:任何人的心力发展到了与佛相同的程度时,就可以证知佛陀所言为不虚。话虽如此,佛经对于佛教徒也无异是一种“启示录”,因为他们认为全能佛陀的话自然是具有最高权威的。可是佛陀的话究竟应当如何去解释,这在佛教徒间所引起的争执也不亚于圣经注解在基督徒间所引起的争论。
现在我们要开始讲佛耶两教的基本教义了。我们只谈两千年来各宗派间共同信仰的概念。我先谈两教教徒对于宗教上的中心问题“上帝、世界,与灵魂”所采取的立场,然后再评论它们“得救”的教义。
四、基督教教义的中心是对一位永恒的、人格化的、全知全能、无所不爱的神的信仰。这神从虚无中创造世界,维护它,也左右它的命运。他是立法者、司法者,以及他所创造的众生的救苦救难的救主。他创造了天使来执行他的意志。这些天使原本也是善的,但有一部份忽然变得不听话了,背弃了其他的天使,与他们对立,在撒但的领导下另立了一个教团,专门引诱人们做坏事。虽然魔鬼的力量比人大,可是他们受了上帝力量的限制,没有上帝的允许,是没有多大的作为的。到了末日来临的时候,他们也将接受审判。
佛教徒方面,相信有许多的“天”在左右着自然界的各种现象以及人类。他们也相信有邪恶的鬼怪,以及一种叫做“魔罗”的恶鬼,专门引诱圣洁高尚的人士走入邪途。可是这些众生都是无常的,虽然有的寿命可达数百万岁,他们由于往业投生为“天”“神”,但一旦业尽,仍须再堕人身。天上尽管永远都将有日神雷神等等,但司其职的神是常常更换的。很明显的,这些力量与寿命都有限的天、神,和基督教的上帝是无可比拟的,因为不论是个别的还是集体的,他们都没有创造世界及为其众生立下律法的能力。因此,他们只不过像有力量的超人的帝王一样,虔诚的信徒可以向他们乞求某一限度内的赐予与加被,但是他们却无力左右世界的大局。
许多印度教的教徒假想在无常的天众上面,另有一位永恒的全知全能无所不爱的上帝,能够创造维护管理及毁灭世界。但是佛教徒不承认有这样一位宇宙的主宰存在。因为,他们认为:第一、这样一位最初因的创世主是无法可证实其存在的。一个因一定还有他的成因。第二、全能的上帝势必也是罪恶的创造者,而这就与它的无所不爱的神格相违反。或者换一种说法:如果他是慈爱善良的,他就势必不是全知全能的,否则他一定不会创造出这样一个痛苦而不完美的世界来。再不然,他一定会将罪恶铲除。因此,在这方面,佛教是坦坦白白的无神论者。世界不是受一位人格化的上帝所管制,而是遵照着一条非人的法则而运行。根据这法则第五件善行或恶行,都有它自己确切不移的报应。多神(力量有限的天神)的观念在其他宗教里也有;古代的希腊、罗马以及日耳曼人都相信在这些天神之上尚有一位命运之神(Moira, Anangke, Fatun or Destiny)综理一切。中国人的信仰,也是一条叫做“道”的最高不击。这“道”长养万物,并维持着天、地、人间的和谐。在印度,吠陀时代就已经出现一种观念,认为天和人都受一项宇宙性的律法的支配;到了西纪前八○○年左右,这观念又和业果轮回的定律联接了起来。根据业报的定律,每一项行为里面都具有它本身善恶报应的种子。一个人死后,根据他生前所作业的善恶,转投人身兽身天身或饿鬼身,以自食其业果。这种果报完全是机械的、自然的,严正不阿的,无需一位超人的审判官来赏善罚恶。
在这方面,可以说佛教之异于基督教者是:同样的功能,基督教以之归功于人格化的神,而佛教则以之分隶于多种因素。在佛教里,世间的自然律与道德律以及它们周期性的起灭,是遵循一条非人的、普遍存在的宇宙性的法则(佛法)而运行;报应是众生行为中内在之效果;无量诸天,只是护法;解脱的真理是由进货至完美之境的人间觉者——佛陀所显扬(因此佛陀也成了宗教崇拜的对象);但得救还赖各人自己去获得智慧与自制,去征服尘世的经缚。
在佛寺里所看到人们对佛像的膜拜,其意义与基督教徒在教堂里礼拜上帝是完全不同的。基督徒敬拜上帝是因为他是创世主与司命神,再不然就因为希望上帝在精神或物质方面降恩赐于他们。佛教徒旨却并不企望佛能听到他的祈祷或帮他什么忙。佛陀既已入了般涅槃,自然不会再听见他的祈祷,也不能对他们有所为力。佛教徒佛如佛在,只是想像中如面佛天,目的在主敬存诚种植善根。这是正宗佛教所弘扬的道理,但在实际教诫上,也有若干宗派对这理论稍稍变更的。不过即令是深信佛陀确能施恩降福的佛教徒,也只信他是一位救主,而不是宇宙的创造人与主宰。
五、根据基督教的教旨,上帝从虚无创造了世界并对它作有计划的统治。世界末日的情景是:死者复活、末日审判、罪人永堕地狱、善人在降临到耶路撒冷的人间天国里享受永恒的幸福。一直到十八世纪时,基督徒还相信世界的整个寿命只有六千年,虽然对于世界形成的日期各方尚未有一致的算法。希腊教说世界是纪元前五五○九年九月一日造成,路德教却说是纪元前三九六○年。这些数字都是根据圣经里从亚当至耶稣中间一共传了多少代计算出来的(马太福音一章十七节,路加福音三章廿一节)。现代的基督教虽然已经放弃了这套世界始末日期的计算,但他们仍然认为创世与末日得救是“只此一次,绝不重演”的事实,而继续奉为圭臬。
在另一方面,佛教却不承认世界有始终。既然每一形式的生存,都由往业造成,而今生所造的业必须于来生受报,世界就只有周期性的成住坏空,却永无尽期。因为众生无量,所造业也无量,垂坏的世界里的众生,因业力的牵引,自然会投生到新的世界里去,所以不论成佛的人有多少,世界总是此起彼灭,永无休止。佛教的世界观还有点与基督教不同:佛教自始即认定空间中有无数的世界,互为比邻,每一个世界都有一片大地,上有天府,下有地狱。
六、依照基督教的看法,人是由肉体与灵魂二者所构成,物质的肉体虽是在娘胎里形成的,他的灵魂却是上帝由虚无中创造出来的特制品。灵魂是一件单纯的、精神的、非物质的东西,上帝造成它可以永久存在。人死后,肉体虽然败坏了,灵魂却继续存在,以从上帝手里接受他行为的报应——上天堂或下地狱。末日来临时,上帝再使一切的尸身复活与原来的灵魂结合;这样之后,再把这个生人送上天堂或打下地狱,以使得他们所感受到的苦乐更为深钜。由此可知,基督教是特别着重人生在世时所作所为的意义,因为在这短短一生里的行为,将决定他们灵魂永恒的命运。
在印度也有许多二元论的人身构造的学说,认为从无始以来就有无数永久存在、纯精神的灵魂与原始物质的分子所构成的身体结合成人。这些灵魂在多生中常换肉体,直至获得解脱为止。佛教与这些学说不同,不承认有永恒不变的物质存在,认为所谓物质,只是许多因素如色、声、香、味、触、时、空等的组合所生成的印象。我们叫做灵魂的东西,也只是一连串不停变易的感受、知觉与认识等心理活动的综合,并无实体。不过因为这些复杂的现象中,有几种比较稳定、变化迟缓,遂使人认为有物质与灵魂存在。事实上,只有“佛法”是存在的。所谓佛法也就是“缘起法”——此生则彼生,此灭则彼灭——旋起旋灭,都不久长。这缘起法见是佛教的特征,是佛陀将吠陀圣典中的一项见地予以阐发而成的“生之哲学”。这一见地认为一切存在的东西包括品质、事件、形态等,都是实有的。在吠陀中至今还能看出这一学说的迹象。
关于这一点,佛陀实在是Hume与Mach两氏的先驱;这两人也是认为物质是虚构不实的。但是佛陀的缘起法里还包含有一条约束一切行为的道德律。在世间不但物质间有因果的关系,每一件善恶的行为也有其一定的因果。虽然在一个人死时,原来构成其人格的因素分解了,但他一生的行为,却变为一个新生的成因。这新的生命与死去的生命不同,却继承了前者的“遗产”。因此,人虽死了,而“生存因素之流”却并不断绝,所以一生接着一生,无有间歇。既然任一行为所招之果报都是有时限的,佛教徒就不信有永恒的天国之乐,也不信有永恒的地狱之苦,但相信天堂与地狱的众生迟早都还要再投生到人间。
七、佛教与基督教都强调世间事物的无常,这点是两教相同的。在基督教里,世间是本来就苦的,因为人类违背了上帝的教训而有罪。因为亚当犯了罪,所以他的子孙都有“原罪”。人的力量太薄弱不能从罪里解救自己,因此上帝生了慈悲,化身为基督,牺牲了自己,以死来代全人类赎罪。由于基督的牺牲,所有的人都摆脱了罪的桎梏,但是只有深信基督,全心去接受神恩的人,才能真正的得救。
集体犯罪与集体得救的观念,与佛家的思想相去诚不可以道里计。依佛教讲,每一个人的罪过是他自己所累积起来的,每一个人必须由自己去谋求解脱。事实上,整个基督教的“罪”的观念,对于佛教徒是完全陌生的。如果一个人为了做坏事而受罚,那是因为他的行为违反了永恒的宇宙律,因而产生了恶业,而不是因为他触犯了上帝的诫律。一般的说,佛教徒认为人生之所以苦,并不是因为他身上盖有罪的烙印,而是因为生是无常的、空的。惟其无常与空,故生必有死,而且生命也就无目的无意义,永远漂流在“有海”里,一再的变换面目。这就是生的苦楚,而这苦的来源是各种的欲求:求欲乐、求生存、求占有、求出离。这些欲求与冲动的来源是无明——对于真实境界的蒙昧。一个人能够体察到身内身外都没有亘古长存的东西;在迁流不停的现象界里也没有可称为“我”的静止的一点;也没有一个“自己”可以做词义的见证或做一短时间意识活动的主人;由于这种体验,他就可以摆脱私欲、贪、瞋、痴的枷锁。他再实行八正道,经过多生多劫缓慢的净化,就可以将私欲逐渐涤尽,放弃我执,确然了知“我”只是由“用”而生的随起随灭的幻觉——因缘所生法。此时他情意寂然,毫无恋着,就如佛经(长阿含十三)里所说的:“心中充满了慈悲喜舍,遍布世间”。他既不恋生,也不畏死,只安详的等待着肉身幻灭时辰的来临,以获得最后之解脱,永离轮回。
八、根据基督教的教义,得救了的人将在天国永生。如果在基督再来、死者复活、和第一次审判之后,最后的上帝之国就建立起来了的话,那么在旧世界被毁灭之后,得救的人即将在一个新的世界里,与上帝和基督永不分离的生活在一起。
佛教的涅槃观与基督教的末世学刚好形成一个极强烈的对比。基督徒们希望自己生命无限,不但是灵魂而且连肉体也要复活来接受新生。佛教却企求整个的寂灭;凡构成一个人的色身、意、识、都要消灭得干干净净,丝毫不留。涅槃正是尘世“有”的反面,它是相对的“无”,因为涅槃中没有意识,也没有可以构成变易的尘世“有”的任何因素。所以将涅槃比拟无别无执虚空是不为无当的。涅槃与无常、苦的尘世完全相反,是最高度的幸福,是超越感受的快乐(增一阿含九,卅四,一——三)。佛教与基督教都否定了世界,但在最后解脱的目标方面,两教间呈现了最大最强烈的差异。基督教徒否定世界,因为它有罪、不完美,他希望他个人有一个永恒的后世,生活在一个新的由上帝的力量洗清罪恶的完美的世界里。佛教徒却认为没有起灭——也就是没有苦——的人生是不可想象的。他也相信在善恶循环,绵亘不绝的宇宙里,一个好的时代,在将来也会降临人间,但这时代不会比以往的好时代更久长,宇宙间事物的播迁不会有一个最后幸福的结局。因此,此间没有集体的得救,只有个人的解脱。在无情的世运迁流中,只有一位已达涅槃境界的圣者,可以像一枝油尽的灯芯,自行熄灭。而他周围灯油未尽,还须继续燃烧。
九、佛耶两教对于世界及历史的态度正和他们对异教的评价一样的不同。基督教徒们自信他们的信仰是最优越的,一向都怀疑别的宗教的价值。佛教徒却认为一个人并不需要当生决定他的信仰,他们视其他宗教为趋向佛教的初步。因此,在佛教所到达的国度里,它从不和当地的宗教冲突,只将其本身的宗教精神弥漫渗透到当地的宗教里去。它从不自命为绝对至高无上的权威者。在现代中国有许多佛教徒兼通儒道。在日本,佛教徒也可以同时信神道教。佛教这种宽大的胸襟气度尤其可以在教史里看出来,在整部佛教史里,几乎绝无宗教战争以及迫害异教徒的事实。
以上所列佛教与基督教基本教义的大纲,是为大多数信徒所承认为不移的事实。但有时这些教义也被两教的若干思想家加以合理化或玄秘化的阐释,而致与原意有了相当的出入。但在本文内无法讨论这类嬗变,因为一涉及变体,比较研究就缺乏确实的根据,所以一定要用两教中最可靠最明确的教义作为比较,方能符合史学家的要求。
虽然佛耶两教在世界观、人生观、我见、命见等等方面都不相同,但在一切宗教生活的最高要求方面,又复趋于一致。两教都宣称:人类有抉择善恶的自由,须自负其行为的责任,一切行为均有报应,并相信每一个人都可以达到至善之境。耶稣说:“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佛陀伦理思想的精义,也可以总结成四句偈:“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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