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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传销泛滥的年代,请让更多的人看到

在这传销泛滥的年代,请让更多的人看到

来源:中国反传销网 WWW.FCXW.CN 编辑:反传销 


又是一年学生毕业求职季,现在我国每年大学生毕业大约700多万,海外留学归来的200多万,所以找工作就成了目前社会的难题之一。但社会上出现了很多针对大学生找工作的骗局。这些骗局大多以培训费、服装费、保证金等为由,诈骗大学生的钱财。还有一种骗局,使大学生、退伍军人、毕业的学生,堕入难以挣脱的深渊,这就是传销。这些都是涉世不深的人,对于复杂的社会,没有多少经验,所以成为传销组织者的主要目标,或者说是他们的猎物。
在这社交软件泛滥的,网约泛滥的年代。总有一些对方主动提出见面约会的事情。一般都是茶托酒托之类的,以欺骗不懂行的人为酒水买单。而利用社交软件等更为害人的还有传销!很多人通过去和网友见面约会的方式被骗进传销窝点,遭遇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的事情!
  
今年关于传销的几个新闻报道案例

1、小伙网恋陷东海传销窝遭拘禁坠楼身亡
2015年9月份的一天,年仅22岁的小川通过网络认识了一名叫晓玲的网友,在聊天中,小川了解到晓玲年轻貌美,而且目前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很快他便把这个年长自己几岁的晓玲当成红颜知己。为寻找网上恋人晓玲,云南小伙小川只身一人来东海县,却不料陷入传销窝点,惨遭非法拘禁。面对晓玲等人的威胁和恐吓,为逃离“魔窟”的小川从高楼上跳下,不幸身亡。。。。。。2016年4月11日,由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晓玲等四人非法拘禁案一审宣判,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年至十二年不等有期徒刑。
2、长沙小伙网上求职被骗入信阳传销遇害身亡
58同城上搜索“水质检测员”后,24岁长沙小伙周怀胜向一家公司投了简历。双方通过邮件沟通数日后,他于6月3日前往湖北随州市参加培训。原以为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周怀胜次日却命丧河南信阳市街边。。。。。。
3、大四女生去威海见网友,被骗传销失联
今年24岁的大四女生马莹(化名),在父母及哥哥眼里,是一个文静懂事的女孩。2016年4月中旬,本以为女儿正在学校准备毕业考研,马莹的父亲却意外接到了学校的电话,称孩子失联了。通过多方打探,家人得知马莹系赴威海约见一名男网友,被没收电话并控制自由。据悉,马莹临行前从家里要了1.1万元。。。。。。
4、大学生找工作深陷传销6年称曾因逃跑被放血
大学生刘旭毕业之后外出找工作,随后就杳无音信,这六年来家人是四处找寻,而就在十多天前,刘旭突然出现在离家十公里的一个村子里,精神恍惚,骨瘦如柴,家人见到他后是悲喜交加。。。。。。
5、贵州男子千里追“美女” 在韶关命丧传销窝点
3月8日,其团伙以网络异性交友为名,将受害人杨某富从贵州骗至武江辖区一传销窝点,对杨某进行洗脑,逼迫其加入传销组织。9日中午,杨某富情绪激动坚决不肯加入传销组织,失去耐心的传销组织成员与杨某富展开最后协商,可杨某富还是要求离开。于是,该组织管理人员召集几名骨干轮番对杨某实施殴打,最后导致受害人杨某富死亡。。。。。。
6.一男子参加传销花光钱 13年无颜回家见父母
33岁的邱某曾经加入过传销组织,并且花了家里的很多钱。因此,他感到无脸去见家人。整整13年,他没有去看望父母。日前,在鞋都派出所民警的劝说下,他终于踏上了回家的路。。。。。。

在很多朋友的印象中,传销仍停留在上世纪90年代,仿佛离我们很遥远,当现在我们身边的亲人、朋友、同学或自己陷入传销魔窟的时候,我们才惊呼:传销怎么离我们这么近?是的,传销就在我们身边,传销已无处不在!这绝不是危言耸听,现在上至繁华的大都市,下至穷乡僻壤的小县城,都能看到传销人员活动的身影。
在我们的亲朋好友与传销“亲密接触”的时候,很多朋友都感到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去应对。那么什么样的才是传销?我们该如何避免被传销?当我们的亲朋好友陷入传销的时候,或者我们自己误入传销的时候,我们到底该怎么办呢?

中国反传销网 网站管理员小高(QQ:251223955)来为大家普及一些与传销相关的常识和法律法规!

一、传销的大概发展过程

20世纪40年代,由于二战的影响,二战以后,美国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经济由此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产品丰富、品种齐全,同时,电视、广播等广告媒介发展日趋完善,信息渠道也越来越多、越来越有效率。人们消费的选择性越来越强,同时,由于收入分配极端不平衡,市民购买商品的积极性并不高。传统的销售方式受到了极大的挑战。美国国内商业竞争大为激烈,厂家销售严重受阻。为了扩大产品销售量、增强消费者购买的信心和热情,一些企业开始别出心裁地采用直接上门寻客为主的销售方式。于是一些生产企业便撇开商业企业,而借助直销商让产品顾客直接见面,从而使厂家获得较高利润,顾客又能购买到优质产品(“双赢”),
于是美国开始出现一些推销行业,随着推销业在美国逐渐发展,它在销售业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后又出现一些以多层次销售模式的公司。
多层次销售是属于访问销售的一环,包含了「销售」与「介绍」两部份,因此销售商除了销售商品的利润外,还可获得自己所推荐及训练的销售网之拓展组织奖金。可说是兼具消费者、销售者与经营者三者角色。
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一些公司已经开始设立一些有若干上下级分销商的等级制度。部分不法商人开始和利用多层次销售的结构原理加以变化,用作敛财工具,使多层次销售的本意变质。
公司也有销售产品,但是销售产品的利润远低于拉人入会的报酬,于是形成组织中的成员置销售产品于不顾,套用多层次传销之外衣,而制度的基本目的是拉人塞货。公司虽然销售货品,但销售货品的毛利远较拉人入会的利润低,于是形成组织中之成员置销售货品于不顾,而一味拉人塞货,一味地通过拉人塞货,赚取差价和拉人头的佣金。
并常常以不实或者欺骗的手法劝诱他人入会,隐瞒公司及市场实际情况。当会员发觉销售全不如想象中容易,而人员已接近饱和状态,拉人愈来愈困难,而导致无法回收投资成本,公司也不肯接受退货时,才恍然醒悟发觉是上当受骗。金字塔销售计划,老鼠会开始出现。
后美国的一些传直销公司企业进入日本,有名的大企业陆续在日本开业。直销公司一进入日本就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引起日本流通业的大革命。80年代的日本在商贸流通领域,精益管理和质量管理方面取得了超越美国的进步。高速发展中,日本也出现了“金字塔行为”的非法公司。一些不法公司在被美国政府打击后也开始转到日本等国。
80年代末日本一家卖磁性保健床垫的公司未经任何官方的经营许“偷渡”中国开展传销业务,标志着传销或者直销在中国开始萌芽。
在这段初入中国截至1998年的时间里,“传销”作为中性名词,仅被认为是一种新兴的营销模式。
1990年3月22日,美国雅芳广州公司成立,标志着国际传销正式登陆中国内地市场。随后沿海各大城市传销公司蜂拥而至,以广东、广西两省为最盛。
1993年起,随着非法传销引起各种纠纷被媒体不断曝光,政府有关部门开始关注传销行业的发展动态。
1994年以“老鼠会”手段传销珠宝饰品的红安聚富东窗事发。
1994年8月11日国家行政工商管理总局发出《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233号文),9月2日再次发出《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240号文)。非法传销的发展速度得到了遏制,但由于《通告》只是要求查处违法行为,并未说是禁止传销行业,地方政府的态度就比较暧昧,加之种种原因特别是地方保护,这两个《通知》并未真正贯彻落实。
伴随传销从沿海城市迅速向内地市场挺进,加上官方尚未来得及出台一套针对“这种‘新型’销售模式”行之有效的管理法规,以及人们暴富的心态,使得非法传销公司的发展速度大大超过正当传销公司的发展速度。行业陷入严重混乱以及媒体的频频曝光中。
1995年3月28日,国内贸易部发文,宣布正式成立“多层次传销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机构,着手起草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
1995年时中国的传销规模已达“双200”(200家传销公司,200万传销商)。
1996年4月28日,国家颁布了《准许多层次经营传销意见书》,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广东从化市向41家传销公司授牌。
1997年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治理局颁布了《传销治理办法》,提出单层次传销和多层次传销的定义。
《办法》指出“单层次传销可以由省市自治区批准”,许多金字塔式的诈骗公司纷纷改头换面,声称他们是“单层次的传销” ,到省、市、自治区审批。
1997年9月,国家工商总局又在青岛市向500多家传销公司授牌。
以兴田、爽安康为代表的企业大打 “传销赚钱”洗脑口号,报大单购买以“摇摆机、保健品”为代表的模式大行其道,加之大批非法传销公司推行老鼠会制度,以至于非法传销大肆猖獗,国家对传销企业的管理几乎失控。
1997年兴田爽安康在湖南长沙召开万人大会,会场拥挤不堪,而场外还有太多人无法挤进去,哄闹场面致使场内无法正常会议,场外人质疑场内人切断他们的信息获取权力,阻碍他们发财,场内场外由口水战演变为一场恶劣的拳脚战,最终会议未能进行,死伤无数。这场震惊全国的传销暴动事件,直接成为“一刀切”的导火线。
1998年4月18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有关情况》;
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规定“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应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传销管理办法》同时失效,传销企业进入严冬。

非法传销活动也开始转入地下活动,并开始逐渐演变成各种各样的形式!
传销发展到今天,危害十分严重,害得很多人血本无归、亲友反目、众叛亲离,害得很多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滋生刑事犯罪等社会问题。随着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深入打击传销,传销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越来越隐蔽,虽然传销已成过街老鼠,但还是有很多人无法及时识别防范传销,被骗进陷阱。

二、传销在中国存在将近三十年,为何依然猖狂:

(1)、最初传销进入中国时,没能过多引起政府的重视,后期立法缓慢,虽然在1998年下达《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但直到2005年才出台对传销行为有明确定义的相关法律《禁止传销条例》,在传销进入中国二十年后,也就是2009年时才将传销纳入刑法。法律不完善,又门槛过高,处罚过轻。
(2)、当今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使人过度崇拜金钱,太多人都想不劳而获走捷径发大财,甚至幻想一夜暴富。垃圾成功学也太泛滥,扭曲人生价值观,视金钱为成功的第一标准。
(3)、社会压力大,就业难,太多人遇到所谓的机会,赌博心强。
(4)、人们法律意识淡薄,有缺乏相关的法律意识和常识,相关部门和学校宣传预防不到位,需大力普及与传销相关的常识等。
(5)、部分地方政府为发展当地经济,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相关部门打击不给力不重视不作为。执法部门对出租房屋、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措施不力,为传销提供了滋生的土壤。而社区、村委、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又没有起到监督、管理作用,放任传销人员在村庄、小区居住。在没有出现拖欠房租、物业管理费用时,他们对于传销人员的唱歌、喊口号等扰民之举,睁只眼,闭只眼;一些受害者家属又求助无门!
(6)、道德的缺失,太多人为了所谓的成功目标不择手段,尤其是加入传销后,宁可妻离子散众叛亲离,家人再怎么不理解不支持也要去做!一些房东为了点蝇头小利,故意为传销人员提供住处场所等!
(7)、对传销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很多传销受害者家属都家人被骗并不重视,认为只要不给其钱,没钱后,自己就会回头!
(8)、传销组织隐蔽性强,证据不足执法难,部分传销受害者又执迷不悟,把国家的打击都称为所谓的“负面”或“宏观调控”,人证物证难收集。


三、传销的种类:

  传销大致分为 以下6 种:
1、异地传销:也就是我们在新闻媒体上能看到被报道最多的传销。异地传销的最大特征是异地邀约,把人从甲地骗到乙地,一般是将人从甲省骗到乙省,封闭或者半封闭式洗脑。大都利用传销的惯用制度“五级三阶(晋)制”为制度,(注:由早期从台湾的传销四级三阶制改进而来,并非国家引进)通过购买商品或者投资份额取得加入资格(入门费),运用几何倍增原理发展下线组成上下线层级关系;层层返利形成多层次计酬。
异地传销又分为南派传销和北派传销
  1998年前的异地传销,即使是很多公司都属于非法经营没有工商局所颁发的正规营业执照,或产品质量不合格等。但都有着所谓的公司和产品!
  1998年后,异地传销,又慢慢的形成两大种类,开始形成第二代传销(很多是无真实的传销公司,只是打个虚假公司的旗号)根据不同的特点后被分为南北两大派,最初的南派和北派是分划于长江以南、以北。在多年前长江以南主要以“珠海民众”、“深圳文斌”、“广州兴旺达”、“浙江奉化大园”、“上海禧欣来服饰”、“贵州绿缘”等一些入门费为3800元打着“连锁销售、纯资本运作”等旗号,主要上小课,住小区,以五六个人为一个家庭,相对来说生活条件较好,一对一洗脑的“公司”为主!长江以北主要以“武汉新田”、“青岛旭日”、“假天狮”、“香港山霸”、“蝶贝蕾”等打着“人际网络、网络营销”以“三商法,五三制”主要以“睡地铺”“吃大锅”上午集体上课,下午“串网”的所谓“公司”为主!两大类传销有着不同点,但长江南北都是异地邀约异地操作,讲五级三阶制(部分地区有四级三阶制、六级四阶制)。
  随着国家对传销的打击和传销的不断发展,南北两派到处逃窜转移阵地和树大分支、迁网和搬迁转移体系寻找新的适合传销生存的土壤,长江南北也就都有了不同的模式,也没有了地域之分,后来南北派传销就不再以长江南北划分,而按以往的传销操作模式划分。
  北派传销属于异地传销的初级版,南派传销属于异地传销的升级版。现在的南北这两派传销,并不再是严格按地域划分的,主要是以操作模式上有着很大的区别。

  南派传销隐蔽性强,打着很多无法查实的公司或国家政策的旗号,以“连锁销售”、“自愿连锁经营业”、“纯资本运作”、“商会商务运作”、“民间互助理财”等旗号,属于异地传销的升级版,参与者以三四十岁有独立经济能力的人为主,很多高端人群深陷其中,有退休教授、博士、海归、研究生、甚至退休干部,很多沿海一带的老板和富人也卷入了这场金钱的游戏,当然有些相对低端的体系参与者也不乏农民、打工者、大学生。
   南派传销的主要特征是以考察项目、包工程、旅游探亲为名把新人骗到外地,然后以串门拜访为由一对一洗脑,来去自由,吃住条件好,南派由于参与的人层次较高,经济能力较好,一般租住高档小区,家庭式居住,每个家庭住的人比较少,有的高端体系规定每个家庭住两三个,就是低端体系也要求不能超过六七个人。
南派传销也是以传销惯用制度“五级三阶(晋)制”为制度,投资1份3800元到21份69800元甚至更多,投资金额越来越大。南派传销由最初的“连锁销售”挂靠一家虚拟的公司卖产品为名,到“纯资本运作”打着“虚拟经济”的旗号不讲公司和产品,传销的一个新动向,这种金融传销损失更大,有的都投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确实触目惊心。传销已不再仅仅是穷人玩的游戏,正在向高层次、高智商、高学历、高投入方面发展,值得我们全社会关注。
    南派传销很多打着“西部开发”、“北部湾开发”、“中部崛起”的旗号,以“国家项目”、“国家暗中支持”为幌子,传销理论更完善,印刷了很多非法出版物、光盘等,编造国家领导人讲话,甚至红头文件为“行业正名”,更具有欺骗性和迷惑性。
其入门费每个人最低3800元,其所谓产品道具就是西装手表化妆品等或无任何产品。主要上小课,住小区,以五六个人为一个家庭,相对来说生活条件较好,不限制人身自由,不限制手机通信,通过营造和谐的氛围,一对一洗脑。且都是自己的亲戚居多,对外口径都是慌称在做某某生意或者在打工,很难发现他们是在做传销。组织严密,他们有自己的作息时间,且上课都在自己居住的地方或者其他传销人员租住的地方,上课人数都是8人以下相对北派传销而言,很少使用暴力等。

北派传销打着“直销”、“网络营销”、“人际网络”等旗号,属于低端传销,主要特征是异地邀约。
    北派传销最初发源地在东北一带,由传销鼻祖辽宁鞍山人杨玉勇在98年禁止传销后发展到河北、天津、山东等地,后来逐渐裂变,很多网头开始挑旗单干,将北派传销扩散到全国各地。
   以“三商法”、“五级三阶制”(有的叫六级四晋制或日式级差制及其类似的制度,代表制度有出局制、超越制、无限代累积制、回归制等)为制度,实际上大多数无产品,并声称政府的打击传销行动为“打负面”。入门费主要有每套(份)2800元到5900元不等。现在北派传销受南派“资本运作”高端传销影响,洗脑手段升级,传销理论向南派学习,投资金额也越来越大,从最初的投资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鼓吹多投资多回报,有的投资10套,或者15套,甚至更多)。租住的房间里面人数很多,环境较差,吃大锅饭,男的睡地铺,女的睡床铺,一个家住10多个人,集中上课,北派传销上大课的人数都是几十个人甚至上百人。以磨砺意志为假象,条件比较艰苦。有的组织有控制手机、非法拘禁限制自由甚至有暴力行为的情况。上当受骗的人年龄较小,层次比较低,20岁左右的年轻人居多,毕业或者未毕业的大学生占有很大的比例。其入门费每个人最低2800元,一般假冒一家公司,以卖化妆品或者保健品为名,实际上产品只是一个道具,都是一些三无产品或者根本无产品,传销组织名称比较杂乱。组织人员也很混杂,也是一个典型的拉人头的传销。性质恶劣: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如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殴打他人、非法扣押财物(手机、银行卡、现金)等带绑架敲诈性质等都是北派传销的所惯用的手段。与传销的非法拘禁、致死致伤、人员失踪等多是北派传销!
  
有一句稍显夸张的话叫“南派住别墅,北派打地铺”!
南北两派都有共同点,1、骗,他们自己美其名曰,善意的谎言,其说白了就是三步,第一步,先把你骗过来,第二步,骗你加入(就是给你洗脑,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你交入门费),第三步,再教你怎样去骗其他人(其实就是叫你去发展下线)。2、活动都有自己的规律:基本上是执法单位休息的时候,就是他们活动最频繁的时候。3、上课的内容,都是“五级三晋制”、“几何倍增”等法则。4、“不扰民”,所以他们除了交房租水电费,从来就不与本地人发生任何往来。5、不发展本地人。

除南北派以外,后来还有南北派的综合体系,吃住讲课是南派的方式,讲有公司和交钱是北派的模式。

2、伪直销式传销:即非法直销。包括:直销企业违规涉嫌传销和未经许可的直销行为。一些直销公司披着一件“合法”的漂亮外衣,打着直销的幌子暗中做传销行为。目前很多无营业执照公司,以及一些正规直销公司管理不严格,下属很多直销团队与传销团队有利益瓜葛,甚至团队自身涉嫌传销。“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很普遍,主要表现形式有:传销团队与直销团队利益分成。传销公司打着直销旗号进行传销之实。违规直销公司变相要求加入者购买大量的产品囤货等等。无审批销售、擅自扩大直销区域、虚假宣传,存在欺骗、夸大、误导等虚假宣传和推销行为。一些直销企业对于业务培训的放任态度及对团队人员的松散管理造成在实际培训中忽略法律法规及行为风险,故意混淆直销与传销的区别,将重点放在发展人员上的情况大量存在。更有甚者,对企业的实力规模、产品功效进行夸大、虚假宣传或纵容、默许经销商、直销员夸大宣传、发展下线。

3、网络传销:网络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以网络为载体,以暴利为诱饵,由上线发展下线并以下线交纳费用或发展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实现非法牟利,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网络传销因其传播速度快、无国界跨地域性的特点,具有比传统形式的传销更大的危害性,更难于监控。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网络传销必将成为今后传销领域的一种主要方式。

近年来随着我们科技的进步,以前从聚集式拉人头的传销,现在随着我们网络科技的发展,向互联网以及我们移动互联网快速蔓延,传销分子往往利用像微信、微博、朋友圈这些平台来进行销售和宣传他们的产品,同时也利用这些公众平台来达到他们发展下线的目的。网络传销虽然披上科技的外衣,但传销本质不变,就是欺骗入会发展下线,由一个上线带许多下线向会员加盟。

通过网上发展会员拉下线。依托互联网,以“电子商务、虚拟货币、网赚、网络游戏、网络资本运作、网络加盟、网上学习培训、消费返利、股权投资、网上基金投资、微商”为旗号的互联网网络传销。发展加盟商、代理商的、会员;传销内容从传实物发展到传理念、传“未来利润”;网络传销的特征主要有:虚拟性更强、更具欺骗性、隐蔽性强、传播跨地域性、部门监管的“灰色地带”。这些特征使得网络传销在蔓延过程中更加悄无声息地飞速传播。网络资本运作作为异地资本运作传销的网络版,在互联网上已经非常泛滥,波及范围非常广。另外还有多次返利、循环退款的诱惑以及商家的利润来自于点击量、加盟费、广告费等欺骗性宣传。投资或者变相投资金额少到几十元,多到几万元。

主要特点:付费方式转向网上支付,完全“电子商务化”。正常的电子商务,真正微商经营者只需向卖家支付货款,而网络传销则要向上线提供货款以外的入门费。同时,正常的电子商务和微商获取利润的主要途径,来源于商品销售,而在网络传销中,发展下线才是攫取财富的基本手段。
模式制度特征有:设有推荐奖、管理奖、见点奖、报单中心奖、直推奖、对碰奖、层碰奖、点碰奖等获取电子币,刺激入局者发展下线等手段。

目前,网络传销实现了从发布信息、发展人员、计提报酬、资金结算到会员管理等一系列活动的网络化。由于网络所具有的虚拟性、无边界性、开放性和快捷性等特点,传销组织传播地域更广、违法活动更加隐蔽。

网络传销近年来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

    (1)、范围广
网络传销通过开放的互联网作为传播扩展平台,传播范围广,发展速度快。
  (2)、虚拟性
  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非法传销者利用网络这一特征,借助高科技、电子商务等名义,遮人耳目,大搞空手道。上述案例中,会员得到的仅仅是虚拟的网络空间(所谓的电子商务包,也不过就是租用该公司的服务器空间),从传销传统的实物产品发展为纯粹以发展会员获得奖金为目的,有些付费方式都是网上支付,完全"电子商务化"了。一些网络传销打着“网络直销”“网络加盟”“网络团购”等旗号,披着“电子商务”“网上创业”“爱心互助”等外衣,以高回报作诱饵,把传销的意图隐藏起来,具有很强的欺骗性。普通消费者不具有专业知识和识别能力,很难识破其骗局,致使大量网民深受其害。
  (3)、欺骗性强
  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该些传销网站多打着远程教育、培训个人创业、电子商务的旗号吸引人,掩人耳目,遮盖其发展会员(下线)牟利的本质。有些打着发展本国电子商务、促进信息产业发展的幌子,借助高科技发展传销。在公司网站上罗列着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培训、买卖商、宣传服务、信息服务、60mb空间、管理控制中心等板块,从措词到口号都极具诱惑性和欺骗性。许多下线人员没有判断能力,认为这就是电子商务,在被抓获后还屡屡强调他们参加的不是传销而是一种新型消费。
  (4)、隐蔽性大
  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隐蔽性更强。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才能加入传销,并且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或者代号,并且都有各自的登陆密码,彼此之间的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icq)来完成。并且,网站还要求汇款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这就避免了传统传销中下线与上线必须见面的情况,操纵者由明转向暗,躲在幕后,万一下线被执法部门查获后,上线也能马上逃之夭夭。由于会员发展下线的情况只反映在互联网上,再加上会员在传销方式上保持单线联系,工商部门查处时,根本无从查证公司网站的真实信息和会员的真实身份,仅凭网络上的信息要追查上线几乎是不可能的。
依托信息化,操作扁平化
网络传销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使网络传销的层级扁平化。一是隐藏层级关系,让普通人数不出那么多层级。过去传销返利需要逐级进行,现在通过信息化软件可一次性完成。二是在线宣传,直接“洗脑”。过去传销的“洗脑”需层层进行、多点授课。现在通过信息化技术,将传销的“理论”制作成视频文件,直接进行在线“洗脑”。三是设置访问权限,阻止执法人员深入网站调查。许多传销网站只对会员开放,禁止非会员进入(新会员注册需要老会员介绍),以此阻碍执法侦查。
  (5)、跨地域性
  异地托管数据,躲避执法检查。被查的多起网络传销案,其网站服务器均托管境外等地,有些甚至托管在美国、新加坡等国,使执法部门难以及时准确地查获传销证据,不法分子也以此躲避执法部门的检查。还有的传销组织“狡兔三窟”,一有风吹草动就变动服务器存储地,增加了调查取证的难度。互联网传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即使在一国内,也是遍地开花。但由于属地管辖的限制,各地工商部门只能就本辖区的传销活动进行监督,对全国性的传销无法从源头上切断。传销骨干人员经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全国各地流窜作案,只能抓获当地的头目,"保一方平安",但对销毁整个传销集团却无能为力,治标不治本。同时,调查取证上也是困难重重。而对于跨国的网络传销,由于网站注册地在国外,国内没有工商登记机构,因此面临着法律适用和国际管辖权的问题。而且仅仅依靠一国的力量难以有效打击,需要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但如今的各国对传销褒贬不一,要达到法律标准的一致极其困难。
  (6)、查处被动性
  网上资源浩繁如海,工商部门要在数以亿计的信息中发现非法传销的蛛丝马迹谈何容易。更何况,传销网站多以注册用户输入密码的方式才能登录,一般用户无法浏览其内容,而且网站管理不在工商监管范围内,因此工商部门无法依职权主动对可疑网站进行监管,只能在现实世界中发现传销痕迹或举报的情况下才能出击,获得案源信息渠道少,导致工商查处网络传销极为被动。

因为网络的传播速度快,所以这类组织往往很快获得大量利润,并很快逃之夭夭,网站IP一般使用国外大型代理,给网警的查处工作也造成很大困难。提醒广大网民关注,细心区分,并请教相关专业人士。


当前网络传销的主要表现形式:
(1)、“电子商务”式
纵观近几年发生的网络传销,不少是披“电子商务”外衣掩盖网络传销之实。不法分子首先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并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2)、“免费获利”式
社会上出现不少“免费获利”“增值消费”式传销行为,宣称“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存钱=免费”“消费满500返500”等,欺骗性强,诱惑力大,引起不少人的兴趣,最终上当受骗。
(3)、“网上创业”式
打着“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吃着火锅刷着微博,月收入10万元”的宣传旗号。一些网络传销分子抓住年轻人急于创业、渴望成功的心理,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从而达到发展会员进行网络传销的目的。
(4)、“网络博弈”式
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发展会员从事“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游戏充值卡业务,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
(5)、“爱心互助”式
某些网站宣传一些有“特别功效”的生物保健品,宣称入会后就能便宜或返利,以此进行网络传销。
(6)、“虚拟货币”式
一些骗局打着“互联网+”的旗号,制造出一些似是而非的新概念伪装自己。比如网络赌球、比如3M游戏等。就说虚拟货币,它本身起源于网络游戏,只因为前些年比特币的风行,引来不少品种的山寨币诞生,且逐渐延伸到网游之外,变成一种传销、炒作的工具。传销洗脑本就善于偷换概念,借助互联网,披上“虚拟经济”这层外衣,无疑更具迷惑性。各种“网络货币” “网络理财产品”,炒作“新概念”,电子币就是一个虚拟的道具,虚拟货币网络平台的形式非常灵活,建设类似淘宝的网络商城,经常改头换面,很多只是造了一些概念,所有的“游戏规则”都是由平台说了算,存在非常大的暗箱操作空间。鼓吹“零风险”。
(7)、“微商”式
通过朋友圈做微商,卖面膜化妆品等。太多是三无产品,质量无保障。真正赚的钱也不是靠零售商品,而是要招所谓的代理商,发展下线。微商中的非法传销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杀熟”朋友圈,在微信中进行虚假宣传发展下线;二是组成层级团队计酬并变相收取入门费,即形成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等结构,不同层级代理的进货价格、提成费用各不相同;三是编造虚假交易繁荣景象,手段就是造假和炫富,利用软件生成虚假交易时间、交易量甚至到世界各地旅游的虚假照片等,诱骗发展下线。其与推销的区别在于,正常的推销刺激的是人的消费欲望,非法传销刺激的则是人的发财欲望,推销面对的是终端消费者,传销则始终瞄准潜在的下线。
(8)、“网聊群”式
以高额分红为诱饵、利用微信群发展下线,并以所谓的互助模式实施诈骗。微信发红包发展下线,以微商交友、抵投入,高回报的形式吸引微信用户加入,无产品,发展下线,拿分红。传播快,广。有的有微信公众号,有所谓的“官网”,有微信群、qq群等网络渠道。因为门槛低,相比传统传销,时间投入少,资金投入少。


4、精神传销:警惕现实中的潜能培训、企业管理能力培训、成功学培训等培训活动和招生。该类传销需要学员先交纳培训费用,然后通过洗脑教育后,要求学员再交纳费用学习更高层次的培训,并要求学员推荐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培训。
这些课程很多都是,已经被这些个公司洗脑洗成免费义工拉拢你来上课;开始会打着这些课程多有价值啊,都是些什么有名导师,世外高人开的课程,能提高你自己,能解决你心理上,家庭上,工作上的任何问题,说得天花乱坠,像仙丹妙药似得,当然,他们是不会透露任何一点课堂上的内容给你的知道的,想知道内容,用给你免费上课试听的幌子,然后避开外面人的耳目,在酒店里封闭的房间上课,课堂上不断运用心理技巧,精神控制,催眠,洗脑,让你感动得痛哭流泪,最后让你不知不觉中花天价报名。
这种课其实就是心理暗示,心理承受能力不是很高的人很容易被忽悠的,关键是这种课收费极高,除了自己被震惊以外什么都学不到。

很多授课方式用独特的“体验式培训”:授课者并非学者教授,也非“老师”,而是“导师”。他们从不备课,不拟题纲,不做枯燥的演讲,而是以超常的口才加以一个个“游戏”和“练习”来触动和引发学员的“体验”。搞一些类似心理催眠的“练习”,触发学员的情感渲泻。
宣扬如“爱心”“奉献”之类的生命真理。搞一些类似心理催眠的“练习”,触发学员的情感渲泻。
课程运用很多心理学的原理,设计环环相扣,一步步控制学员的精神,让学员的思想按照讲师所指引的方向去走,最终达到一本万利的目的。
传播方式都很“神秘”,不允许学员以任何方式作记录,所有学员在进入课堂前都必须书面承诺不得对外透露课程内容。而最奇特的是此类课程都从不做广告,也从不对外公开招生,完全通过学员们去“感召”自己的亲朋好友参加来得以扩展。
在第一阶段中没有强制性要求学员拉人进去培训的,但是在接下来的第二,三阶段更贵的课程里就会有“感召”的名额要求,借口就是为了培养自己的爱心,使自已的爱心在实践中成长,更好地提高自己,叫其它的亲人朋友一起参加这样一个美好的,可以给你更“崇高的,有意义的人生目标”的培训。
课程就是什么自身素质的培养,心灵成长,独立的性格,如何接近成功,基本就是一听就让你脑子发热的那种,一发热你就掏钱买课程,所谓的老师基本也都是假的,在网上查到的老师简历是那些人自己花几百钱做的,全是名师博士教授之类的,他们整天就是开会上课   学员交流,找个大的酒店或者休闲山庄,避开很多东西,去所谓的学习,这些人才就是打完鸡血的一些人,非常的狂热。他们抓住的就是现在很大一部分老板都是打工仔创业起来怕别人瞧不起自己没文化的心理心态,所以骗了很多老板  高级白领去听课    。还有所谓的企业文化管理培训公司    国学文化培训公司  心灵成长  销售文化传媒  。
在这类课程中,涉及到很多的心理学原理,包括社会心理学原理、团体心理咨询技巧、催眠术、精神分析学、认知行为治疗、后人本主义等,但可能由于培训师的良莠不齐,造成它常常并没有心理治疗中治疗师应有的基本立场。它并没有治疗目的,而是把人群同化作为最终的目标,这往往就会造成其违背参与成员意愿的本质。

精神传销的一些特征:
(1)一般是披着各类培训的外衣,培训收费一般都是天价。(因为他们为了撑门面,要租很好的写字楼,运作成本很高。)
(2)一般里面都有如下职务:讲师(负责讲课),导师(负责跟踪),义工(已被洗了脑的,在里面免费打工)
(3)一般都有类似于“感召”之类的,奇怪的特殊词汇。
(4)一般都会宣扬如“爱心”“奉献”之类的生命真理。(这点和一些邪教有点相似)
(5)最重要的判断方法:你是不是要拉别人参加培训。(或者变相拉人参加培训)

精神传销不是“授课模式”而是建立在授课模式基础上的“个人成就模式”,这是精神传销的本质和灵魂!精神传销公司不是“授课”而是“塑造个人成就”、学员不是“推销课程”而是“证明自我、实现自我、超越自我”,因为,等级需求理论证明,人的最高需求是“实现自我”。

精神传销手段(精神最求):否定自我----寻找自我-----发展自我-----证明自我

    精神传销实施环境三要素:1、封闭空间;2、高分贝音箱;3、各类音乐。
这种传销,已经从“追求物质利益为目标”,上升到“追求精神利益为目标”,所以是一种传统传销的终极变异,形同邪教。

5、跨境传销:
传销手段不断翻新升级,甚至以“投资考察”、“免费香港游”等为诱饵,将他人骗至香港等境外传销窝点介绍投资经验等培训,还安排专人利用学员吃饭、休息时间,全程“贴身”灌输传销理念。进行“洗脑”,利诱他人成为会员,达到骗取大额会员费的目的。
与传统的传销模式相比一些传销组织利用香港澳门等地和内地法律差异,把总部以及部分传销环节设在境外,再到内地以消费返利为幌子,以发展经销商为名,甚至采取了香港开公司、到澳门交钱的“两头在外”的新模式,规避法律,拉人头到港澳圈钱。在珠三角地区组织人员利用“自由行”的便利到香港参加培训、缴纳费用入会,同时,以高额回馈和多层返利为诱饵,通过人传人的方式发展会员。但内地与港澳法律体制不同,依托香港等境外注册公司的合法外衣,缴费和入会“两头在外”,组织头目也常年待在境外,使得内地警方跨境执法取证困难。

6、私募股权非法集资式传销
随着私募在6月1日之后正式纳入监管,私募基金也变得越来越规范。不过,在私募基金野蛮生长的那些年里,一些打着私募旗号的非法事件也不时发生。今后,“私募”两字的出现频率将会越来越高,防范各种以“私募”为名义的非法事件也变得尤为重要。
私募股权是以非公开募集的方式筹集资金,投资于未上市的股权。私募股权投资本质上是高风险的投资活动,是有钱人的游戏,但在中国,却已经越来越多地成为非法集资活动的噱头。  
以私募股权为名,没有营业执照、没有股权凭证,拿着一些并不存在的原始股传销,分级代理,发展下线有提成,跟普通传销的模式几乎一样,只不过传销的标的由普通商品换成了原始股,只是套上了私募股权的外衣,更具有欺骗性。

手法分析:不法分子往往打着“私募基金”名义,声称“业绩定价,只涨不跌,只赚不赔”、“可预见稳步收益”、“前景好”、“风险小”、“回报快“,而且投资期限很灵活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股权投资主要收益不是所谓的股票升值,而是所谓的动态奖金、静态奖金等发展人员,根据发展人员的数量可得到各种比例的提成。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继续拉人头发展下线。
行骗的地下私募善用的招数不尽相同,但是多数是以发布虚假消息,以暴利作为诱饵,而投资者一旦进入这个骗局,便很容易忽略独立思考、独立选择的过程,让骗子的招数很容易凑效。

四、传销的危害

非法传销活动对社会有巨大的危害,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注意,很多人都对传销深恶痛绝。但也有不少人还是对传销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缺乏足够的警惕性,在不经意间就被卷进去,深受其害,甚至进而祸害他人和社会。

  对参与者自身的危害

  (1)、大部分的传销参与者,都无法像组织者宣称那样一夜暴富,更多的是散尽钱财,一贫如洗,甚至负债累累。最终不得不面穷困,以及别人的频繁追债。很多人在传销财富梦破裂后,为了脱困和还债躲债,不得不远走他乡。一些老人和退休者,由于家财散尽,老无所养,病无所医。
  (2)、很多被卷进传销者,就完全荒废了学业、工作和事业等。当有一天脱离了传销,就再也难以接续以前的学业和事业等,很多事情都得从头再来,造成了终生遗憾和损失。
  (3)、传销参与者,一旦觉悟了,想要脱离苦海,很可能会遭到组织者囚禁、毒打等虐待,甚至可能会被组织者和同伙杀害。也就是人身安全会受威胁,还有生命危险。如果是女性参与者,还可能遭受侵犯,甚至被拐卖。这些危害每天都在新闻上出现,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和警惕。
  (4)、传销活动参与者往往欺骗,甚至诈骗勒索自己的亲戚、朋友、亲人、同学、同事等关系圈内的人,骗遍了关系网内的人的钱财和感情,虽然有亲友可能会原谅你,但从心理和感情上说,更多的人是对你深恶痛绝,甚至是完全决裂。当以后你脱离了传销苦海,你不但损失了钱财,还得罪遍了原有的关系网,众叛亲离,难以在社会立足发展,更无人脉可以依靠。
  (5)、一些长期在传销苦海里熬,无法脱身的人,由于长期营养不良,会对身体造成终身伤害。特别是女性,由于月经导致人体营养等流失,如果长期营养不良,会导致贫血等一系列病症,有可能导致生育问题,抵抗力下降还可能染上更多妇科病。尤其是北派传销,生活条件较差,长期一群人大杂居,很可能会导致感染各种各样的皮肤病,严重者也会有乙肝、肺结核等一些传染病。
  (6)、由于长期在老鼠会里混,耳染目睹,一些参与者虽然能在口才上有长足进步,但思想和观点很可能偏离正常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一旦传销暴富梦破碎,很可能走极端,要么自暴自弃,要么极端仇视社会和他人,走上歧途。
  (7)、如果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最终被警方破获,将面临法律制裁。不但面临牢狱生活,非法所得还会被罚没,如果伤害了其他被诱骗的传销者,还会被判赔偿。很多传销者,就算躲过法律制裁,也不得不终生面对被自己所祸害的人仇恨和报复。

  对社会的危害

  (1)、传销参与者往往会诈骗自己的人脉圈和关系网,导致人际网里的众多家庭被卷进去,导致这些家庭损失钱财巨大,朋友成仇,夫妻陌路,父子反目,兄弟相残,甚至家破人亡。这些家庭受到巨大伤害,给家庭所在的社区形成不良社会影响,冲击社会稳定。
  (2)、各种传销组织对参与者的人身自由管制,往往会引发大量暴力杀人伤人案件。同时,传销失败者往往因为生活等原因,往往采取抢劫偷盗等方式解决临时困难,由于传销洗脑效应,在作案过程中往往无所顾忌,极其歹毒,很容易杀人和误伤无辜。
  (3)、由于传销有一定的地域特性,这会导致人们误解传销发生地,引起现实生活和网络里人们的地域攻击,造成严重的社会裂痕和地域感情分裂。   
        (4)、传销组织者的行为理论的荒谬性,具有邪教本质,编造扭曲国家领导人的讲话和法律文件,长期处于高度兴奋的参与人员,极容易被煽动,扰乱社会秩序,部分传销组织与黑社会勾接,以达到暗中保护传销组织的不断壮大。控制传销参与人员的正常人身自由,极容易变成黑恶势力,邪教组织,以及在政治上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5)、大学生陷入其中不能自拔的现状愈加严重,传销组织里扭曲的价值观、成功观、就业观、财富观成为贻害广大青年的毒瘤。传销组织恶意丑化政府和执法人员,夸大社会阴暗面,使得社会矛盾更加激化。

  对市场经济的危害

  (1)、很多传销组织制造和兜售的都是假冒伪劣产品,且高价骗售,严重危害消费者权益和健康。为了兜售产品,手段无所不用其极,祸害各行各业。
  (2)、传销活动把大量社会人员卷进去,大量资金和资源被集中到骗局的金字塔顶尖,被组织者肆意挥霍,导致大量参与者家庭破产,企业荒废甚至破产,浪费大量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特别是被卷进去的企业主,疏于对企业管理,产品质量不过关,祸害消费者,一旦企业破产,将导致大量工人失业,严重影响社会经济发展。
   
  对国家的危害

  (1)、被诱骗参与传销的人,多为中低收入者,退休老人、失业人员、在校学生、农民、无业人员等,骗得这些人家财散尽,家徒四壁,老无所养,病无所依。大量的受害者产生,最终伤害国家安全和稳定,需要耗费大量国家资源来收拾残局。
  (2)、传销组织者对被诱骗参与者进行洗脑,在被精神控制后,传销组织者唆使被骗者恶意阻挠执法机关清除非法传销,暴力对抗和攻击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为了掩盖传销真相,引发大量群体性事件,激化社会矛盾。
        (3)、传销已不是普通的经济犯罪,而是集诈骗、精神控制、非法拘禁、邪教学说、非法聚集为一体的违法犯罪行为,有的还伴随虚假广告、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绑架勒索敲诈、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传授犯罪方法、行贿罪、伪造居民身份证、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编造国家领导人讲话、非法出版销售传销书籍等。传销致使大多数参与者血本无归,无家可归、无业可就,因此也会引发他们参与偷盗、抢劫、械斗、跳楼、强奸、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破坏社会治安稳定,传销还会引发大量复杂的社会问题。



五、我们该如何预防传销

众多参与传销人员往往对传销本质认识不足、投资风险意识差、法律意识淡漠、侥幸心理和从众心理较强。
在此,提醒:
  (1)、要认清传销活动的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远离传销陷阱。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没有免费的午餐”,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客观、冷静的分析,识别其虚假、欺骗、诱惑的实质,避免上当受骗。
  (2)、要掌握判断是不是传销的常识。对方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有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品是否货真价实;是否要求发展下线,并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是否要求形成层级关系;是否要求或变相要求交纳“入门费”、“门槛费”,以获得加入资格;所宣称的原始股、基金等投资是否经过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是否在国家规定的场所交易。
  (3)、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常常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往往蕴藏着巨大的隐患。因此,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选择合法投资渠道,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如:存款应到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购买股票、基金、债券应到经批准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者银行。对于打着“连锁经营”、“资本运作”、“原始股投资”、 “新型电子商务”等名义,要求缴纳费用发展人员的盈利性活动,要特别提高警惕。传销公司最常用的话是“让你在消费的同时赚钱”,这是鬼话,消费就是消费,赚钱就是赚钱。把消费当职业,永远也别想赚钱。
      (4)、要有法律常识。是不是传销行为是要看与传销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不要轻信里面的各种歪理邪说!商业界有一规矩,那就是一切关系的建立都要签订合同。合同是保证双方平等互利的必要工具。特别是公司与个人发生劳资关系,中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是一定要签订合同的,正规公司都会主动与你签订合同的。如果对方丝毫不谈合同,甚至拒绝签订合同,那他一定不地道,离他远点。
   (5)、不要感情用事。传销公司一般是熟人找熟人。有句话,叫朋友不言商。这话有一定的道理,不要因朋友感情害了自己。有的人,只要朋友邀请,就什么都不问,不明不白的跟着干,结果是陷入迷局,不能自拔。

1.如何预防被骗入异地传销:
 
很多传销者,为了勾引亲友上当,往往会跟亲友说这是发财机会,不可泄露,往往要求亲友不要跟其他人透露任何消息。其实这种情况经不起推敲,既然不能泄露,为什么他们又要透露给别人呢。记住,只要怀疑是传销,就一定要找有见识有专业知识的人帮忙,不要保守子虚乌有的秘密。只要是骗子,交流多了,总会露出马脚。

危害性最大的,便是异地传销中的北派传销,很容易造成人身安全上的问题甚至生命不保。

下面介绍几种常见的你有可能会被骗入异地传销的情况:

1、亲友邀请:

以前熟或不太熟的同学、同事、同乡、朋友、亲戚给你打电话,非常热情的邀请你去外省旅游,或是声称他现在找到一个非常好的投资项目、工作机会等等,却又不说详细住址和公司名称等。
很多人陷入传销,是源于同学、朋友、亲戚、旧同事、老乡和亲人等介绍工作。在毕业和失业压力下,很多人都急于找到一份新工作,对于好工作更是求之不得,也有的人是希望往高处走,很不满于现在的工作,时刻准备着高就,在这些心态下,面对传销者天花乱坠的描述,再加上传销者跟自己的情谊关系,很多人就彻底失去防范了。不要总梦想不劳而获,那种付出跟收获不正比的工作,往往都不可信。
2、你在网上投过简历,或以别的方式发布过求职信息,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说他们公司看到了你的简历,觉的你很符合他们公司的条件,他们公司如何如何好,待遇福利如何如何高,要你尽快去面试,尤其是让去外省!在你过去前,问公司地址或面试,对方不会告诉你详细的地址,会说到某某地方接你;
3、不要轻信网上招工或亲友介绍的好工作,一定要多方核实公司的情况和亲友跟该公司的关系,网上查询,114查询,工商注册查询,托人查询等,都能查到一些蛛丝马迹。不要随便去异地面试,不要轻信网上面试,要注意亲友的公司和工作照片造假(PS合成)。有些传销组织会租用场地冒称公司,对于这种情况,不能在亲友知情的情况下去实地考察,否则他们会安排好骗局的,要自己悄悄或是托人去考察。
4、在去一家公司面试之前,一定要对该企业进行大量的研究,我们看他是不是具有相关资质,是否具有工商局开的营业执照,税务证等相关证件。还有就是多在网络上查询一些该企业的信息,看看网民对该企业的评价,这一点,我们主要看我们未来的公司是否合法。也好让自己有个定心丸。
5、,有些企业虽说工商局有备案,但是难免会碰到一些挂着羊头卖狗肉的企业。我们无论找什么工作都要掂量一下自己,不要被高昂的金钱所诱惑。不要一听到,人家给你开了很高的工资,你就动心了,你可能还不知你的下一步会有多么的黑暗。
6、面试时,请勿把自己的手机身份证等证件交给陌生人保管,最好找同伴陪伴。我们在电视上或者其他媒体上有可能看到,谁进入了传销窝点,连电话都不能打,而且还有人看管的现象,所以,我们最好是结伴去。避免被他们限制人身自由。
7、千万不要太相信朋友介绍的工作。你要知道,真正的朋友之间是很少讨论工作方面的内容。即使讨论也只是讨论彼此在工作中碰到的点点滴滴事情,而不会意味的给你介绍自己的工作多么多么赚钱,引诱你过去。
8、警惕短信,聊天工具,打电话招聘员工的信息。我们经常会发现有些短信,聊天信息,甚至是邮件中,会有日入万元,月入百万等信息。基本上都是虚假信息。对于打电话聘你到他们公司做什么什么的,我们一定要谨慎,一定要进行严格核实。面试时也应该和可靠朋友一块去。
9、警惕网友的异地邀约,在异地传销中很多也都是通过网上邀约网友的方式将人骗入传销。尤其是北派传销,通过各种相亲网恋爱网或单身在线等,注册各种账号,甚至是传销男注册多个女孩资料的账号,或通过各种网络社交软件将受害者骗入传销控制人身自由,进行强行洗脑。

多注意以下几点:
(1)、外出无论到哪里,一定要把行程的主要情形、地点、时间告诉自己的父母和靠得住的同学、朋友、同事,保持通讯畅通。
(2)、不要轻易相信很久没有联系或平时关系不好的人的话,时刻分析对方的言语是否真实可靠,尽量找人分析判断。
(3)、打听一下对方在外做什么工作,不能单凭对方说的外面很赚钱,求财心切就跟随他们去“掏金”,做出决定前要三思而后行。
(4)、发现自己被骗到指定地点搞传销后,不要轻易表态或反映很大,保持头脑清醒,假装顺从,降低他们对你的戒心,找时机逃走或想办法报警。

2、若误入异地传销,具体该如何自救:

  南派是不控制人身自由和手机通讯的,找借口离开即可!不要因受到家人等感情的威胁等继续留下来进行考察,若迫不得已需要留下来的。在里面保持理智和清醒的头脑,切勿有过重的好奇心和盲目的从众心理。

  但是传统的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模式依旧猖獗,在遭遇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也就是北派传销时,该如何安全逃出传销窝点:

  1、要克服恐惧心理,沉着冷静,不能做一些过激的行为。比如跳楼、拿刀伤人这些都是不应该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倍加珍惜。保持冷静,保持理智、理智、理智!

  2、保管好身份证、银行卡、手机等物品,尽量不让这些物品落入对方手中。手机在自己手中的,可先将自己各种账户里的钱转出去,转到自己亲朋的账户里,以防财物损失严重!

  3、记住地址,伺机报警。要掌握自己所处的具体位置,楼栋号、门牌号等;如果没有这些,可看附近有没有什么标志性建筑,暗中记下饭店、商场等名字。如有机会使用手机可以采取通过QQ或微信自己给自己手机定位来确定具体位置,然后将详细情况等发给比较理智的家人或朋友。也可将自己的详细位置和情况通过手机短信发至12110,通过12110短信报警平台自救!

  4、利用上街和考察时机,外出上课学习的途中逃离。传销会经常有一些户外活动,在这个过程中很多时候在大庭广众之下,便于寻求别人的帮助。在外出后,我们要抓住时机赶紧跑,在经过一些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时,跑过去向保安或工作人员求助;提前写好求救纸条假装买东西等和钱一块递给对方,让对方帮助报警;在人多的地方突然挣脱求救,并大声呼救,跑向人多的地方高声向路人求救,引发群众围观!

  5、装病。如果传销组织控制比较严,外出的机会很少,我们可以想尽一切办法,找到外出的机会。装病是个好办法,但要装得像,不要被那帮老骗子看出破绽。肚子疼、跑肚拉稀,这些都是很好的借口。尽可能地折腾他们,让他们不得安宁,最终同意外出就医,然后找机会逃离。

  6、如果实在找不到逃跑的机会,可以在上厕所时偷偷写好求救纸条,为引起注意,可写在钞票上,然后趁人不备,从窗户扔下。

  7、实在被看得很紧,不妨想软办法、伪装,骗取对方信任,让他们放松警惕,再找机会伺机逃离。

  8、可找借口去银行取钱,向银行的工作人员求助。或去小超市买东西时,向商店老板或员工等人求助!

  9、和家里比较理智的人联系时,可故意说比较反常的话,或暗语,向家人求助。比如若家里亲朋也有人曾误入过传销,电话中可对家人说自己现在是与某某人曾经做过的事情一样!

  10、切勿直接与传销内部人员对抗,以免遭受暴力不法侵害,积极参与传销窝点的日常活动,获取传销内部人员的信任,为自己逃脱传销窝点争取机会。

  11、逃出传销窝点后马上报警处理,以解救更多受骗人员。


2、警惕伪直销式传销

要有效防范传销,就要有一些基本的常识和知识。很多传销假直销之名进行,尤其是一些违规的直销公司,更是挂羊头卖狗肉,拿着工商颁发的执照做挡箭牌,披着合法的外衣做违法的事情,都网购年代了,还无耻的声称直销是未来社会发展的趋势!因而,我们要有点自己基本的常识。为了防范传销陷阱,最好了解一下《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加相关法律常识。不要随便去去参加某些直销公司所谓的分享会,那是一种洗脑的方式!

如何区别传销与直销
  第一,看是否以销售产品为基础,直销以销售产品作为公司收益的来源;而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牟利。第二,看是否有高额入门费。直销企业的推销员无需缴付任何高额入门费也不会强制认购产品;而传销要求缴纳高额的入门费或被要求认购一定数量产品,鼓励不择手段拉人加入。第三,看是否设立店铺经营,直销企业有设立的店铺,传销则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或“地下”经营活动。第四,看个人报酬是否按劳分配,直销企业推销员按个人销售额计算报酬,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传销则以高回报为诱饵,参加者的上线从下线的入会费或所谓业绩中抽取报酬。第五,看是否有退出、退货保障。直销企业推销员可根据自己意愿自由选择继续经营或退出,企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退货保障;而传销通常强制约定不可退货或退货条件非常苛刻,消费者已购商品难以退货。

真正的直销必须遵守符合相关法规《直销管理条例》。商务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仅说明该企业有资格从事直销经营。直销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应同其他企业一样,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只要是违犯了《直销管理条例》就都属于非法直销或违规直销,若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3、警惕网络传销

现在传销已经网络化了,网络传销很猖狂,很多人陷入了网络传销。万变不离其宗,传销者宣扬的不外乎暴利暴富和不劳而获的机会,然后要获取这个机会,得交各种费。没有实证的实体公司,不要轻信任何网络代理之类的,尤其是要交钱的。


4、警惕精神传销、跨境传销

警惕现实中的“潜能培训”、“企业管理能力培训”、“成功学培训”等招生和培训活动。该类传销需要学员先交纳培训费用,然后通过洗脑教育,要求学员再交纳费用学习更高层次的培训,并要求学员推荐发展其他人员加入。远离各种尤其是封闭的高档酒店里的所谓心灵大师演讲。
远离各种甚至以“投资考察”、“免费香港游”等为诱饵让去香港等境外参加投资经验等培训和游玩的组织。

5、警惕私募股权式传销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指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从投资方式角度看,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私募股权基金起源于19世纪末的美国。
  事实上,私募股权并非“包赚”的高收益投资,本身的风险很大,而且投资期限长、流动性低。
“私募”有人数限定、不得定期返息、不得公开募集、工商注册备案、单个投资者投资金额不得少于百万。
  这也意味着,投资PE不是一般人能参与的,一般PE融资者对LP(机构出资人)都有很高的投资门槛要求,几千元就能够参与投资,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希望,大家谨防上当受骗,若发现有类似的私募行为,应主动、及时举报。


六、什么是传销行为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这个法规有对于传销的定义、处罚流程和主管受理部门等的权威说明,有助于判断自己是否面对传销陷阱,也指出了求助和举报部门,面对亲友陷入传销能知道该找哪些有关执法部门。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七、传销的法律责任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条规定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由公安机关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况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传销的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本条所指的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是指在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发起人、决策人、操纵人,以及在传销活动中担负策划、指挥、布置、协调等重要职责,或者在传销活动实施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人员。


为传销提供便利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传销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为传销提供出租房屋、经营培训场所等便利条件。凡提供的,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通过中介公司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聚集、培训,那么中介公司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为网上传销行为提供互联网服务器及信息服务的,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通知电信等有关部门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予以处罚。可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关闭网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传销活动设计运作方案、计算机软件,提供技术服务的组织和个人,其行为属于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违法行为的构成不要求当事人明知或应知,实施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即属违法。但对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单位,如金融、邮政、电信、公共交通等单位,非明知或应知时不构成违法。

防范传销需要了解《禁止传销条例》。这个法规有对于传销的定义、处罚流程和主管受理部门等的权威说明,有助于判断自己是否面对传销陷阱,也指出了求助和举报部门,面对亲友陷入传销能知道该找哪些有关执法部门。
光有官方的权威法规释疑,很多人还是无法识别和脱离传销。因此,当怀疑自己或亲友面对传销陷阱,却又不确定时,可以求助咨询我们反传销组织。
除了靠政府和专业人士,自己也要理智。要有分辨能力,心态一定要平稳,人有发财梦不是错,但不要总梦想一夜暴富,也不要有太多非分之想,否则,在这种浮躁的心态下,面对花言巧语的传销者,心理防线不堪一击,很容易上当。
很多人都希望自己的资产增值,因而千方百计找投资渠道。如果自己的人脉圈里有人是传销者,他们就会挖空心思骗你下水。做投资要踏实,不要总妄图一本万利,甚至是无本求利,更不要想着随随便便都能有暴利。绝大多数人都无法做暴利的生意,真要有暴利的生意,谁都会闷声发大财,不会告诉你。只有理性的投资心理,才能冷静判断传销骗局。因此,亲友介绍的投资发财机会,一定要慎之又慎,不可轻信。

八、如何判断亲朋好友是否在做传销?
非法传销被称为“经济邪教”,它像一颗难以割除的毒瘤已深深扎根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并迅速扩散,传销就在我们身边,传销已无处不在。现在不管是在校或毕业的大学生,还是一般的打工者,都会面临求职的压力,他们在求职的路上难免也会遇到很多传销组织用美丽的谎言为他们精心设计的陷阱;我在做反传销咨询和求助时,也经常遇到很多朋友不知所措,他们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往往因为无法及时判断自己的亲人或朋友是不是在做传销而延误了事件的处置,导致没有必要的损失。下面就如何判断亲朋好友是不是在做传销?总结如下:
  1、你的亲朋好友刚到传销组织,怎么判断?
北派传销:
  刚到传销组织的“新朋友”,传销组织都会马上叫其给家里打一个平安电话,在随后几天的“考察行业”期,传销组织为了保护“新朋友”的市场,不会让“新朋友”再跟家里联系,为了避免“新朋友”在头几天不认可的情况下跟亲人或朋友“错”发了信息或打了电话,他们会借故把“新朋友”的手机拿走或者把手机费打完。
  判断:你的亲人朋友到达目的地后,你可以随时给他(她)打电话,如果手机已停机,或者老是处于关机状态,你马上给叫他(她)去的人打电话,如果也是关机,说明他们正在听课;如果打通了,接电话后不是说没在一起,就是找别的借口不让他(她)接电话。这些可判断他们就是在做传销。

南派传销:
  刚到传销组织的“新人”,也会让和家人联系报个平安。南派传销不控制人身自由和手机通信,将人邀约到传销城市以后,一般第一天(或是到后的第二天),会安排一个老成员与推荐人陪同“新人”,先出去到被事先选好的地方游玩,看下当地城市的发展,与平时到其他游玩一样,非常自由。第二天才开始正式串门听课,进行洗脑。
  判断:你的亲戚朋友到达目的地后,前两天手机都随时可以联系,后面几天因正被带着上课,正被洗脑,一般白天不能及时接听电话或及时回复信息。大都只有在吃饭时间和晚上才可以!这些可以判断可能就是被骗传销!
  2、如果你的亲朋好友以各种借口向家里要钱时,怎么判断?
  经过一个星期左右的洗脑,“新朋友”逐渐从不认可到认可,要加入到他们“发财”的队伍中,肯定要以各种借口朝家里骗钱,他们往往会找一些借口,比如说进厂培训、买电脑、开店、做生意、包工、处对象需给女方彩礼等各种各样的方式,向家人骗钱。甚至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他们会用突然生病,得了阑尾炎等急病,需要马上开刀动手术;开(骑)车出了车祸,把人撞了等等。要钱的数目不等,有5000——数万(南派传销要钱更多,一般三万多,或七万左右)。
  判断:如果是进厂培训,要问清楚他(她)的厂名,厂里的电话号码(传销组织是不会提供固定电话的,如果是固定电话号码要查一下是不是小灵通),可上网或给当地的工商局打电话查询有没有那个厂,或打当地的114查询厂里的电话号码,然后确认;如果说买电脑的话,你可采取拖延战术,就说先上班,过一段时间再说;开店、做生意、包工等,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现在不管做什么都不容易,不可能说刚去,人生地不熟就有这么好的好事,要钱就叫他(她)自己回来拿,或者你说亲自去看看,他们一般会马上推辞你,不会让你去;生病动手术,你要问清楚在哪个医院,马上打当地的114查询医院的电话号码,问医院有没有这个病人,如果是谎言,一问便知;而出车祸就更好办,你叫他(她)直接报警,让警方解决,或者是打当地警方的电话查询。 处对象需给女方彩礼的,要求需双方父母见面谈,起码要先见到所谓的对象。一直只要钱不然见到人的都要提高警惕了!
   
  遇到以上这些情况时一定要沉着冷静,如果确实难于判断,可求助专业的反传销人员。只有临危不乱,处变不惊,方能化险为夷,破解传销组织的迷魂阵。

有些人陷入传销,并不是无知被骗,在一开始还是清醒的,只不过想把已经陷入的亲友救出火坑,但自己心理能力不好,自以为是或好奇心太重,不仅捞不出亲友,最终自己反而陷进去了。被洗脑的人都不相信自己会被洗脑,在做传销的人也都不认为自己是在做传销!所谓的洗脑,也无非是被改变了部分的思想,被改变了对某件事的看法和态度而已!因此,如果发觉亲友陷入传销,自己无能为力,就尽量不要单独去营救,最好求助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和反传销专业人士。

九,亲朋好友深陷传销该如何挽救?

传销里面的洗脑,是研究的人性的弱点和心理学,在特定的环境中运用心理暗示和思想误导的方式改变一个人的部分思想。
反传销人士都是民间组织,目前只能针对异地传销方面提供寻人解救反洗脑等服务!对于伪直销式传销、网络传销、精神传销和跨境传销,只能是通过网络宣传预防!具体的还是要求助国家的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
有些人陷入传销,并不是无知被骗,在一开始还是清醒的,只不过想把已经陷入的亲友救出火坑,但自己心理能力不好,自以为是或好奇心太重,不仅捞不出亲友,最终自己反而陷进去了。被洗脑的人都不相信自己会被洗脑,在做传销的人也都不认为自己是在做传销!所谓的洗脑,也无非是被改变了部分的思想,被改变了对某件事的看法和态度而已!因此,如果发觉亲友陷入传销,自己无能为力,就尽量不要单独去营救,最好求助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和反传销专业人士。

以下主要是针对异地传销的解救方法:

1、对于非自己家属类被骗入传销的,尤其是对方已经被严重洗脑加入传销的。要先想办法和其家人取得联系,并先试探性的和他的家人联系下,看家人是否知情是否理智,然后再根据情况来定,以免家人不理智会打草惊蛇或家人也去过被洗脑在支持对方。

2、对于对南派传销深信不疑的传销受害者,在人还没有被脱离传销的环境下,切记不要试图去劝说,这样只会导致关系破裂,受害者会反感、排斥、抵触的。因为你们这种做法在传销组织里面给新人洗脑的时候就着重解释过,属于那种不“了解真相”,“自以为是”的表现。保持好关系、不支持、不反对、不表态、不争执!切忌说:传销、犯法、骗人等敏感词!关系一旦搞僵之后谁也没有办法了!关系比较僵的要先缓和,恢复关系!关系缓和之后,用合适的理由或借口,先想办法将人骗回来。或是先想办法见到人,再有直系家属暗中过去将人强行带回家。先将人脱离那个传销环境,然后再进行慢慢的劝说.或是联系我们专业反传销的扮演你朋友的身份去给他做彻底的反洗脑工作!
环境改变人,在人还没脱离传销组织的那个环境的情况下,就无法进行劝说或反洗脑的思想工作。就像你在一个彩色大染缸里却想着如何把一块布洗白一样,那是不可能的!环境很重要,无论是哪一种传销,都必须先想办法将人脱离传销的那个环境后才能进行劝说!

3、对于刚 陷入北派传销被控制自由的受害者,同样是不要向对方提起传销之类的话,以免打草惊蛇。如果对方给家里打电话,家人千万不要提传销之类的话,如果是向家里要钱,不要直接拒绝,要先找借口拖住,以免传销人员直接不让他再与家人联系,一旦手机联系不上,就很难进行寻人解救!
若对方想办法已经发出求救信息的,要及时和当地的公安部门进行联系报案求助,或向我们专业寻人解救的反传销人士求助!
4、若实在骗不回来也无法见到人的,尤其是对方被陷入北派传销的,基本没有骗回来的可能。在对方手机还能打得通的情况下,或曾有人被骗后逃出知道大概位置的。可有受害者家属请我们反传销人士陪同,一起过去暗中寻人解救!反传销人员熟悉传销的生活规律和各种特征,更容易发现和找到传销窝点与受害者!

打击传销,人人有责。预防传销,从我做起!
通过网上宣传普及一些与传销相关的常识和危害,预防更多的人上当受骗,也是一种反传销!在这传销泛滥的年代,请让更多的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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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http://www.todayonhistory.com/4/21/d21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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