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禅国际__您我的精神家园
发新话题

星云大师:杀生并非都有罪过

星云大师:杀生并非都有罪过

积善结缘堂


佛教徒吃素的原因大多是为了避免杀生。佛教要人不杀生,但是要完全“不杀生”却不容易。例如,生病了,去看医生,医生一针打下去,会杀死很多细菌,这不就是杀生吗?此外,“佛观一杯水,八万四千虫”,一杯水里有很多生命,你喝了它,不也是杀生吗?亲人往生火化,人虽然是死了,身体里却还有很多细胞、微生物,你把他烧了,不也是杀生吗?平常用木柴烧火,木柴里有很多寄生虫,不也是杀生吗?

如果这许多杀生都有罪过,那么人的罪过可就多了。以我的了解,喝水、打针、烧木柴不算杀生。为什么?因为我没有杀心,一点杀生的念头都没有。一切法都是由心所创造,所以关于“杀生”,有杀心和没有杀心,结果是不一样的。

有一次我到澎湖,当地居民看到我们出家人,就说:“我们都是捕渔的,从事杀生的行业,你们出家人来,对我们有帮助吗?”当时我心里想,佛教不舍弃任何一个众生,这里的人虽然以捕渔为业,如果我们不能给予帮助,那么,佛教不就舍弃他们了吗?

为了生计而捕渔,纵使有杀生的行为,没有杀生的瞋恨心,还是很好啊!人间佛教是以人为本的佛教,人总要生存,好比有时候老虎吃羚羊、狮子吃斑马,那也是为了生存。所以,要求人间完全像天堂、佛国净土,恐怕很难,只能要求少杀,尽量仁慈。

佛教当然不准许杀生,但是杀生的情况也有不同,有的人赶尽杀绝,用恨心杀生;有的人为了救人救世,慈心而杀。例如佛陀在因地修行时是一位商人,有一次出海经商,船上遇到一个坏人谋财害命,为了救船上的五百名商人,只好将恶人给杀了。

对于杀生,可杀、不可杀是很复杂的问题。在正常情况下,每个生命都很可贵,不容许受到伤害,但是站在人道的立场,有时候杀生要看生命所处时间、空间的价值为何。瞋恨的杀固然不好,有时为了慈悲、正义而牺牲其他生命,也是被允许的。

我出生在北伐抗战时期(1927年),十岁的时候正值中日战争爆发,当时大雪飘飘,我一个小孩子扛了两条被单,随着人潮逃亡,那种骨肉离散的景象,真是凄惨无比。八年抗战之后,接着又遇上国共内战,战火连绵,不知多少家园毁于一旦,多少无辜的生命就此丧生了。战争是残忍的,因此若是为了救民于水深火热,为了维护正义公理而发动战争,还情有可原,如果另有企图,为了侵占国土、种族歧视等等而发动战争,致使生灵涂炭,就罪过重大了。

所谓“上天有好生之德”,现在世界上有许多卫道人士,积极提倡废除死刑,甚至有些国家的法律早已废除死刑。废止死刑到底妥当不妥当呢?我个人以为,犯了其他罪过,都能给予谅解或是将功折罪,如果是杀了人,所谓“杀人不偿命”,这是违反因果的,就值得再研究了。

总之,杀生是有罪过的,不过有的杀生是合理的,有的是不合理的,甚至有的是超过一般理性范围的杀生,罪业的轻重也就有所不同了。

关于杀生,世间上有很多现象是矛盾的。有的人说我只吃鱼肉,不吃鸡肉,难道鱼就注定要被人杀吗?站在利益他人的立场,其实佛教也没有什么绝对可以或绝对不可以的事。有人问:用小动物做实验是杀生吗?这样的行为可以吗?记得2001年时,我应邀到新加坡,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医学院毕业执牌医生及在学的准医生举行座谈时,他们也很关心这个问题。当时我告诉他们,医学上以动物做实验,目的是为了救天下苍生,所谓”死有重于泰山,有轻如鸿毛”,死的价值不一样,医生从事医学研究,目标远大,有时也可以不必拘泥于小节。

所谓“牺牲少数,成就多数”,只要不是滥杀,不是心存恨意,不是以杀之而后快的心杀生,虽然功过还是存在,但是这种行为是为了救普世人类,也是功不唐捐。不过,做实验不得已要杀生时,如果能带着“对不起”“感恩”的心态,并将实验功德回向给被牺牲者,就比较圆满了。

也有人问:“农夫种田,为了收成好,必须喷洒农药,驱除害虫,这样做有罪过吗?”我不能违背佛法,打妄语说:“这些行为没有罪过。”其实必要时驱除蚊虫,并不是很严重的问题。因为佛法所说的不杀生,主要是以“人”为对象,以杀人为严重,当然,如果能事先预防或驱逐,比杀生要好些,倘若不行,为了生存而驱除,也不是很大的罪过。

事实上,我们平时在有意无意间伤害的小生灵更多,这种无意中杀害的行为,纵使有罪,也属轻微。佛教重视的是动机、存心,怀着瞋心而故意杀生,那必定是要受苦报的。关于杀生的问题,如果探究得太过仔细,容易钻牛角尖。因此,以人为本的佛教,对于许多小细节的事情,可以不必太过坚持。


source: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4/1120/14/6464405_426664735.shtml
发新话题
最新文章


主页【电子禅国际】 论坛【电子禅论坛】 最新【电子禅最新】 赞赏【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