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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提案第3960号:取消“准生证”的建议

E提案第3960号:取消“准生证”的建议

E提案第3960号:取消“准生证”的建议
提案人:何亚福

“准生证”,也称为“生育服务证”。在当今中国,育龄夫妇要合法地生孩子,就必须取得“准生证”。

办理准生证增加了育龄夫妇生孩子的成本。例如,2009年11月28日《钱江晚报》报道:在杭工作的上海户籍孕妇刘小姐这几天很焦虑。她已经怀孕近3个月,为办准生证,上海、杭州跑了好几趟,还是没办下来----因为两地对新条例“理解上有误差”。“准生证办不出,孩子就生不了,这可怎么办啊。”刘小姐都快哭了。

由于现在生孩子需要办理准生证,所以准生证在某些地方成为计生部门谋利的工具,损害了育龄夫妇的利益。举两个例子:其一,2009年12月5日《湖北日报》报道:11月30日,大悟县宣化镇黄寨村村民李明(化名)致电本报新闻热线,称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准生证》要收199元,而镇政府网站上标明的收费标准却只10元工本费。当天下午,记者向宣化镇计生服务站值班的一位女性工作人员求证。她告诉记者,该镇办《准生证》要两三百元,99元是代县计生局收的“优生优育检测费”,另外每个村还会收取100元到200元不等的管理费。其二,2010年1月2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北京市通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定,已婚育龄妇女只有参加了优生优育讲座培训,才能办理准生证。但记者调查发现,这一优生优育培训是由一家生产医药保健品的公司具体承办的。讲授者在课上强调“赶紧补充叶酸、亚麻酸”,却在课下对听讲人卖力推荐某品牌的亚麻酸产品。

准生证意味着,如果政府(具体地说是政府的计生部门)不批准,不发准生证给你,你就不能合法出生,而没有你的出生,就没有你的一切。既然连你的出生都要经过政府批准,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你的一切权利都要经过政府批准?试问古今中外,还有哪个国家、哪个朝代有“准生证”这种东西?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是先有人、后有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也承认:“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结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然而,现在人的出生居然需要经过政府的批准,这岂不是说先有政府、后有人?

有人担心:“取消准生证之后,要是有人拼命生孩子怎么办?”这种担心,就好像当年要取消粮票时,我曾听人说:“取消粮票?要是有人拼命买粮食怎么办?”现在买粮食不需要粮票了,但又有多少人愿意买一大堆粮食放在家里?你买粮食越多,粮店越高兴,因为赚得越多。同样道理,取消准生证之后,人们也不会拼命生孩子,而是根据自己家庭的经济收入和具体情况来确定生育孩子的数量和时间。
10年后看“准生证”,就像我们现在看“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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