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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户籍改革 为500万农民打开“城门”

成都户籍改革 为500万农民打开“城门”

2010年11月18日16:00   来源:《四川日报》

  核心提示
  ◎农民可以带产权进城,不用以丧失承包地为前提交换就业社保
  ◎城镇居民可迁户口下乡,不参加基层经济组织分配
  ◎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进行户口登记,户口随居住地变动而变动
  ◎市外人员入户,将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11月16日,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向37家媒体公布 《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

  市政府小小的会议室里,火热的气氛迅速达到高潮。记者提问时间已过,没有得到提问机会的记者还围着发言人不放,市新闻办工作人员不得不两次延长提问时间——这在成都建立新闻发布制度以来还是第一次。

  面对记者的穷追不舍,担任发言人的成都市统筹委副主任秦代红有些紧张。作为这一制度的草创者之一,他比谁都清楚这份 《意见》沉甸甸的分量:到2012年,成都将实现全域城乡统一户籍,城乡居民可以自由迁徙,享有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这是成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的关键一步。”通过这一制度,成都将为全域500万以上的农业人口撕下“农民”标签,打开进城的“大门”。

  出台背景——

  7年铺垫统一城乡户籍“水到渠成”

  没有此前的一系列改革,今天成都推行户籍制度改革所面临的成本将是一个天文数字

  “这一制度从2008年开始酝酿起草,但伏笔早在2003年成都启动城乡一体化建设时就已经埋下。”秦代红回忆。

  延续近60年的“二元”户籍制度,已被公认是人为分割城乡,导致城乡二元化的根源。从2003年开始,成都先后进行了4次较大规模的户籍政策调整,力求改变城乡格局。

  2003年,成都取消入户指标限制,以条件准入制代替“入城指标”;

  2004年,成都打破沿袭50年的二元户籍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2006年,成都率先实现本市农民租住统一规划修建的房屋可入户;

  2008年4月,实现本市农民租住私人住房可入户。

  然而,户籍改革的每一步都面临质疑和争议。成都决策层意识到,在城乡之间划下巨大鸿沟的,并不是户籍制度本身,而是户口本上所附加的种种社会福利。

  调查表明,城乡户籍面临的权利和福利落差极大:农村失业劳动者和进城务工农业劳动者难以享受就业援助扶持政策;社会保险政策虽已惠及非城镇户籍人员但其享受标准较低;农村住房困难对象尚未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城乡居民“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差距较大;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尚未实现城乡全覆盖;城乡公共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等。

  有专家指点迷津:户籍改革有两条路,一是剥离附加值,但这在现行财政体制下很难;二是逐步让所有人都能得到那些附加值,冲淡其影响力。成都选择了后者。

  涉及教育、医疗、社保等几大领域的改革相继出台。据统计,近3年来,成都共投入9个亿,在全域建了410所标准化学校;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实行名校集团化,带动近远郊学校共同发展;率先在全国将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属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合为一体,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

  2009年7月,成都村级公共服务和管理体制改革在全市铺开,把村级公共服务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将公共资源配置水平进一步缩小,使成都公共服务水平落差逐步“找平”,曾经巨大的城乡鸿沟正渐渐弥合。

  “如果没有这些改革措施,今天成都推行户籍制度改革所面临的成本,将是一个天文数字。”秦代红坦言,当前改革已经不会对成都造成过大的财政压力,“统一城乡户籍,已经是水到渠成。”

  打破壁垒——

  迁徙自由农民可“揣着产权进城”

  不仅农村居民可以迁徙到城镇居住,城镇居民也可以选择到农村定居

  与此前的户籍制度改革不同,在成都公布的此次户籍改革意见中,并没有提及要将多少农民变成市民,而是反复强调,要给成都居民自由选择户籍所在地的权利。

  “不仅农村居民可以迁徙到城镇居住,城镇居民也可以选择到农村定居,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自由迁徙不再受任何限制。”成都市决策者解析思路。

  基于这一理念,成都决定实行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城乡居民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进行户口登记,随着人口自由流动,户籍也跟着自由迁徙,实现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的一致。

  “在技术上和费用上都具备可行性。”秦代红表示,目前就业、纳税、信用、社保等,成都市各部门都有各自的一套信息数据,只要以身份证号码为标识,将全市相关数据信息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就能为户口自由迁徙打开通道,“这项工作计划在2012年底前完成。”

  事实上,真正让决策者们头疼的是另一个难题:农民财产权不清晰,财产归属没有受到保护,不敢轻易脱离土地。而城乡户籍隔离,使农村利益格局自成一体,城镇居民户籍下乡,也会对原有利益体系形成冲击。

  2008年元旦,成都出台1号文件,在都江堰市柳街镇鹤鸣村点燃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火种,并迅速在全市推开。通过测量确权、登记颁证,每户农民都拿到了确认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属和宅基地权属的证书。

  根据此次出台的《意见》,产权成为一种资本,农民可以带产权进城,不需要接受任何以承包地交换就业、社保的附加条件,就能享有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

  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则为城镇居民下乡铺平了道路。2008年10月,成都率先在全国建立了市、县两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引入农业担保、投资和保险机制,使城镇居民以土地流转、租用等方式在农村落户成为可能。

  创新理念——

  平等享受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政府要做的,是解决基本公共服务待遇,让居民无论住在哪里都活得有尊严

  统一户籍和自由迁徙,是否会导致大量原农业户籍人口涌向城市,让原本已经满负荷运转的城市更加紧张?面对质疑,成都市早有准备:“居民有选择户籍地的权利。政府要做的,是解决基本公共服务待遇,让居民无论住在哪里都活得有尊严。”

  所谓的尊严,更像是一种权利:平等享受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由于目前全国对“基本公共服务”没有统一标准,成都进一步提出:“老有所养,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业有所就,居有定所。”

  从《意见》的字里行间,更大规模的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和调度已经可以预期。

  根据《意见》,到2011年底前,成都将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和就业援助扶持制度,统一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这就意味着,长期以来重城镇居民失业登记和救助、轻农村居民失业登记和救助的现状将得到根本改变,农村居民能及时得到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的政策保障。

  《意见》还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在2010年底前停止办理本市居民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已有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并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此后,城乡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用人单位及职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其他居民自主选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这从根本上确保了城乡社保的公平。

  住房保障体系概念也首次从“城镇”延伸到“城乡”。《意见》提出要按区(市)县分别建立统一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统一纳入城乡住房保障体系,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租房、建房补贴等方式解决其住房困难。在2011年底前将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2012年底前住房保障体系覆盖农村,实现城乡居民人人居有定所的目标。

  此外,《意见》还对分区域统一城乡“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和低保标准、城乡居民在户籍地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和民主管理权利、建立城乡统一的计划生育政策、实现义务教育公平化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但成都相关部门负责人也表示,人口流动性增加,对公共资源的需求也必然提高,政府将加大在这方面的投入力度。(记者 夏丽莎)
虽然十年以后,我们会以为自由迁徙是天经地义,但现在破冰确实是来自不易。好消息!

相反,重庆以城市户口换土地,就有点不厚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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