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之事,因而自己当尽除似亲友之贪欲。
癸二、(了知生贪的因缘差别后则应断除):
问曰:贪心是否都易断除呢?
贪有从因生,亦有从缘起,
从缘所起贪,易纠治非余。
贪欲有些是从往昔串习的同类因生起,也有些是从与境相近的缘生起;从缘而起的贪欲容易对治纠正,而其余从因所生的贪欲不易断。
贪心不一定都容易断除,也不一定都难以断除,因为各种贪心生起因缘不一样。各种各样贪心总结而言,可以分为两种:以因而生的贪心,从缘所起的贪心。从因而生贪心,即有情往昔数数串习贪欲,在自相续中形成了顽固的贪习,由此为同类因而在现今也会经常生贪心。例如一般鸽子之类飞禽的贪心特别炽盛,如果他们转生到人道,其贪心仍会保持着原有习气,贪欲十分强烈。从缘所起的贪心是以外境为缘而偶然生起的贪心,因忽然的外境而引生非理作意,由非理作意而暂时生起贪欲。这种贪心容易对治,比如有些人忽然见到某种稀有的外境,依靠这些外境助缘,他生起了一种贪求心念,而离开这些外境缘,其贪念即会自然消失,因此对治纠改比较简单,也很容易收到效果。但是其余内因生起的贪心,对治起来就不一样了,因为它是长时串习而成的顽固习气,仅依离开外境不能收到效果,而必须依空性智慧深入内相续,才可斩断它的根。
譬如说,鸟雀在空中飞翔时,必须展开双翅才能飞起来,如果缺少一翅,鸟雀即不可能飞动,同样,缘所起贪心只要离开外境,即不可能再活动。但是因所生的贪心就不可能这么简单了,它如同飞禽的内在生命力一样,只断其翅,其生命仍会生生不息。月称菩萨言:“缘生诸烦恼,精勤易纠治,自性诸烦恼,精勤难断除。”因此诸修行人,应明察自续中的贪欲,仔细区分其种类,而施以不同的对治方便。
壬二、(断嗔之理)
问曰:嗔恨心有什么过患,以如何方式而断除呢?
嗔恚极坚固,定恶作大罪,
知如是差别,当尽烦恼际。
嗔恚是相续中极为坚固难舍的烦恼,它决定是有害恶法,能作极大罪业,了知如是差别过患后,应当断尽嗔恨烦恼之根。
嗔恚是一种极其坚固的烦恼,一旦生起,即于某种对境执恨不舍,一般人极难顿然平息,这是嗔恚的行相。而其性质,是“定恶”,即决定为不善恶法,自相的嗔恚无论何种状态下,它都决定会是恶业,是三乘修行人必须断除的不善法。然后其过患,是“作大罪”,即必然会损害善根福德造作大罪业。《佛遗教经》中说:“劫功德贼,无过嗔恚。”月称菩萨于《入中论》也言:“若有嗔恚诸佛子,百劫所修施戒福,一刹那顷能顿坏,故无他罪胜不忍。”如是了知嗔恚的行相、性质与巨大过失等差别后,修行者即可依此而生起对治之心,及了知对治方便。大疏中云:先认识嗔心差别过患,然后了知其本性而断除。甲曹杰大师也言:如是了知各各烦恼之对治后,应当努力断除。
譬如说,在燃灯佛出世时,爱法、贤慧兄弟二人同时皈依了燃灯佛。当时贤慧梵志对佛生起了极大信心,他恭敬地跪伏于地,将自己的长发散铺于地上,让佛陀踩过,而佛陀当时也予他以授记。爱法梵志却在那时生起嗔恨心,以恶语嗔骂佛陀不应该踩在贤慧的头发上。以此果报,爱法先堕于旁生道中受了九十一劫的痛苦,后来转生为一条大鲸鱼。有一次,鲸鱼准备吞食一群商人,那些商人大声念起了本师释迦佛的名号,鲸鱼听到后,回忆起九十一劫的痛苦经历,知道了嗔恨心的过患,于是它绝食而死,并转生为人,在本师释迦佛座下出家,通过精进修习而证得阿罗汉果。月称菩萨言:“知烦恼差别,依止对治法,速得寂灭果,如病依良药。”诸学人当清楚了知嗔恚的差别过患,而时刻以正知正念良药对治自心,如是定可速得安乐果位。
壬三、(断痴之理)分二:一、认识愚痴的根本;二、认识断愚痴的对治。
癸一、(认识愚痴的根本):
问曰:如上已说贪嗔性相差别,但痴相差别如何?
如身中身根,痴遍一切住,
故一切烦恼,由痴断随断。
犹如身体中的身根遍于其余诸根一样,痴遍于一切烦恼而住;所以一切烦恼,由痴恼断灭即会随之而断灭。
痴为三毒的主体,遍于其余一切烦恼而住,这就如同身相续的身根,遍于其余的眼根、耳根等一切处而存住。按《俱舍论》的观点,身体诸根分为眼耳等二十二种,而其中的身根,为诸根共同所依之基础,也即身根遍于诸根,若没有身根,则诸根不可能存在。同样,于诸烦恼中愚痴也是其中的主体,遍于诸毒。此处所言的愚痴,即十二缘起中的无明支,无明是生起轮回诸法的根本,是一切烦恼的因,如果此根本因已断,则一切生死烦恼自然息灭。所以在修行当中,应致力观察了知痴的本性,然后依缘起妙法的宝剑斩断这种生死烦恼之根,则其余依染污无知而起的烦恼无需勤作对治,也会随之而断。
譬如说,毒树的枝叶果等皆依其根而住,若根已断,则毒果枝叶自然断除;同样,一切烦恼依无明愚痴而住,若痴已断,则其余烦恼皆会随之息灭。月称菩萨言:“犹如断头者,命根亦无存,如是断痴者,烦恼随自灭。”于此有疑,世间有些人虽已断头,然命根仍存,是否也会有愚痴已断,其余烦恼不灭的现象呢?如六世达赖仓央嘉措的密传中,说他在康区看见一个人,头在三年前就已断了,但那人仍活着,肚子饿了就用手敲身体,旁人便以糌粑汤灌进其食管,这时食管就会咕嘟嘟直冒气。这种情形只是特殊的业力所致,而愚痴无明与贪嗔烦恼不一样,绝不会存在这种情况。因此诸学人,应彻断疑惑,对生死烦恼之根的无明愚痴,一定要全力以赴地断除。
癸二、(认识断愚痴的对治)
问曰:对非理作意的愚痴烦恼,以如何方法才能对治断除呢?
若见缘起理,愚痴则不生,
故此一切力,唯应说彼语。
若能现量见到缘起空性之理,愚痴则不能再生起与存在,因而此论尽一切力量,唯独应说的即是缘起性空理趣之语。
非理作意的愚痴烦恼,其根本对治便是观修缘起性空正理。缘起理是佛法正见重心,是本师释迦牟尼佛以无漏智亲见的诸法实相。世间诸外法如苗芽茎根等皆以其特定因缘而起,诸内法从无明到老死十二支,各依前前为因缘而生起。诸法皆以暂时而偶然的因缘才会现起,由此而可见诸法皆无固定不变实有的本体(自性)。在中观正理观察下,诸法不但在胜义中为空,在世俗名言中也不成立有自性,唯是因凡夫妄自计执诸幻法为实,才会生起种种实执烦恼。若能现见诸法如同梦幻泡影一般的缘起性空之本质,那么正常人谁会对无利无害的影子、梦景生烦恼呢?因此,为断烦恼解脱轮回束缚,于此论中尽一切力量,从各方面宣说了缘起无自性的理趣。前八品述其各方面的加行,后八品中,紧紧围绕修习缘起空性的正行而展开。龙树菩萨说:“因惑因缘故,轮转生死中,非因及因缘,是名为涅槃。”众生为因缘现象所迷惑,故执实而轮转于生死,若见到诸因缘法“非因及因缘”的空性道理,则一切邪分别无从生起,三毒烦恼息灭,则名为寂灭涅槃。因此修习佛法追求解脱,其重心在于了达缘起性空的正理,闻思修习的主要法义,也应全部围绕此空性正理而行。
譬如说,每个月十五日晚上的明月升起时,会无余照破一切黑暗;同样,若能圆证诸法缘起性空之理,,其智慧光芒即能无余遣除一切愚痴无明黑暗。月称菩萨言:“愚痴与智慧,不可同车住,如同光明日,黑暗不共住。”故诸修行者,当尽一切力量,使自己相续中生起缘起性空智慧。
辛三、(分别阐述断贪嗔之理)分二:一、断贪之理;二、广明断嗔之理。
壬一分二:一、具贪行者之相;二、摄受具贪行者之方便。
癸一、(具贪行者之相):
问曰:怎样了知他人是贪欲炽盛的有情呢?
常好歌舞等,舍受者洁净,
现见有贪人,有如是等相。
经常爱好歌舞等事物,好为舍者或受者,喜欢洁净等,现见具贪欲的人,有如是等征相特点。
众生各自根器不同,其性相也千差万别,菩萨要摄受调伏他们,必须先了知其性相特点,而后方可对症下药。首先就贪欲炽盛的有情而言,他们具有不同于其他有情的一些特征,具贪行者在平时一般都会喜欢歌舞戏笑等放逸散乱行为,也会喜欢以香水、花、鬘等种种饰物打扮自己,对自己的外表形相特别执着。然后具贪行者会比较大方,愿意施舍财物受用,以此希求他人对自己生好感;他也会乐于接受别人的东西,喜欢享受;还有,具贪行者一般都爱洁净,对住所、衣饰等各方面都会注意保持干净整洁。另外,贪欲炽盛者的分别心非常活跃,思维能力较强,因而在世间显得非常聪慧;其言谈举止也显得和蔼温柔,以便亲近别人,而且言谈也会直爽等,这些特征性相在其余论典中也有一些论述。与这些特征性相相反者,即是具嗔行者的相,贪相嗔相混杂皆有即是痴行者的相。
譬如说,谁人具有财神,不用问即可知道他的财富一定会丰盛圆满;如果财神离开了他,其财富也无疑会没有了。同样,谁人若具足贪相,他一定会是具有贪欲者,若贪相消失,也表明他贪心已消失。修行人对他人内相续的贪嗔等烦恼,应以外表征相上细加观察而了知,月称菩萨言:“贪欲令他贪,自贪心生喜,嗔恚则相反,愚者则迷惑!”依此等窍诀善加抉择了知者,则能于所化众生对症下药,善加调伏。
癸二、(摄受具贪行者的方便)
问曰:当以如何方便调伏贪欲炽盛的行者呢?
佛教有贪者,衣食及住处,
一切离善妙,常依师长住。
佛陀教诫具有炽盛贪欲的行者,对衣服饮食及住处等一切受用,应远离美好善妙,而且要恒常依止师长而住。
对贪心炽盛的行者,佛陀及诸菩萨圣者们,在三藏中教诫过多种对治断除贪欲的方便法。特别是在律藏中,佛陀制订了十二头陀行的规则,在住处、卧具、饮食、衣服方面引导具贪行者有效地调伏自心的贪欲烦恼。十二头陀行之中,为断除行者对华美衣服的贪爱,规定了粪扫衣、但着三衣而不用其余的衣服;为断除对食品的贪着,规定了常乞食、不作余食、一坐食(日中一食)、节量食(受一丸之食即止而不多接受食品);为断住处卧具的贪欲,规定了阿兰若处、冢间坐、树下坐、露地坐、随处坐、常坐不卧。依如是苦行方便,行者可有效对治贪欲烦恼。此外,要断除贪欲,初学者必须长时依止具相的上师长老而住,以恒常得到策励与教授,这是修行人必须依止的根本方便助缘。否则,行者难以靠自力战胜贪等烦恼,因这些烦恼无始以来即在控制着自己,若依自力能轻易摧毁,则过去无有边际的漫长时间里,自己为何没有摧毁它们呢?而具相的师长们已降伏了贪等烦恼敌,依殊胜智慧与经验、方便等,能为弟子进行有力的加持、引导等,尤其诸出家修行人应如法长期依止师长而住,不然极有可能如同“七月姑娘”(指某地一姑娘出家七月即还俗)一样,为烦恼所败而失去解脱机会。
譬如说,人们受到婆罗门非人的迷执危害时,如果用酒和不净物泼洒身体,非人即会被赶走,因贪着洁净的婆罗门非人,最害怕不净物。同样,具贪行者为喜好受用的贪欲烦恼魔所迷执时,如以不善妙的受用等苦行对治,即可有效地遣除。月称菩萨言:“何人依对治,息灭诸烦恼,如是有对治,则不增烦恼。”欲求调伏贪欲烦恼者,当尽量依止苦行与具德上师的教诫,如是则能不增烦恼,而速得解脱。
壬二、(广明断嗔之理)分五:一、思维嗔恚过患;二、广说依嗔恚对治之理;三、破惩罚无故骂人者无过;四、思维忍的功德后而破嗔;五、他人轻毁应当修忍。
癸一、(思维嗔恚过患):
问曰:生嗔恚有什么过失呢?
无能而嗔恚,唯使自己丑,
有能亦无悲,说此最下等。
如果自己无有能力而生嗔恚,唯有使自己面容丑恶而无有益已;若自己具有能力而生嗔恨,也是无有悲愍的恶行,佛说这种嗔恚是最下等的。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生嗔恚烦恼都不应理,而且会毁坏福德善根招致恶果与圣者的呵责。人们生嗔恚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己无有能力,无法胜过对方或损害对方,由此而在内心暗自嗔恼,这种嗔恚于对方无害,却对嗔恼者自己有极大损害。通达因果规律的佛陀说过:嗔恨他人者会使自己容貌变丑恶。月称菩萨也说:“使色不美引非善,辨理非理慧被夺,不忍令速堕恶趣。”由此可略见其过患之严重。另一种情况,是自己具足势力权威,有能力损害胜过对方,由此而大发嗔怒,恐吓折磨残害他人,这种行为是无有悲愍的非法恶行,不仅危及自己,还要损害许多人,佛陀及诸圣者们都说过:毁坏自相续功德的罪恶,莫过于嗔恨恚。本论大疏中说:尤其是无有悲愍地杀害众生,这是世间最下劣的行为。象中国战国时期的秦国战将白起,他曾经将投降的四十万赵国士兵全部活埋。白起虽然多谋善战,一举击败了赵军,从而有能力决定投降者的命运。然而他以嗔毒的发心,将降兵全部残害至死,以此恶业,他先堕入地狱而后转生为旁生,而士兵们也因此而受到了横死的损害。因此,佛菩萨们说这种嗔恚恶业是最为下等的恶业。
譬如说,有一个婆罗门作了违背其种姓的行为,不仅他自己受到了处罚,其他同种姓者也都受到了灾患;同样,一个人生嗔恚造恶业,不仅损害他自己,其他人也要因此而遭受祸害。月称菩萨言:“嗔恨与猛火,最初烧自己,之后渐盛燃,焚烧诸他物。”诸修行者,当详察嗔恚的可怕过患,若对此生起深刻的认识,其对治决心就一定会生起。
癸二、(广说依嗔恚对治之理)分五:一、对能尽自己恶果的缘不应起嗔;二、不悦意语自性非损恼故不应起嗔;三、典章说应治罚毁骂者是颠倒的;四、对能遣除过患之语不应起嗔;五、对恶劣者说恶语不应起嗔。
子一、(对能尽自己恶果的缘不应起嗔):
问曰:别人对自己说粗恶语时,该如何调伏自己的嗔恚呢?
说不悦意声,能净昔作恶,
愚蒙不善士,不乐自清净。
他人说不悦意的语声,能净除自己往昔所作的恶业,只有愚痴蒙蔽的不善士,才不乐自己罪障清净。
“说不悦意声”一句有两种解释,其一解释为:本师释迦牟尼佛及诸善知识对自己说不悦意语,能净除自己的恶业;另一种解释为:他人对自己说不悦意语,能揭露自己的罪业。其实二种解释都可以,无论是谁在我们面前,宣说揭露过失或讥讽等种种不悦意语言,依靠这些语声,自己可以认识相续中的罪过,古人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由听从这些逆耳忠言可以促使罪业清净。如果是劣者对自己说一些恶意中伤的不悦意语,修行人应了知,这是自己往昔所作恶业的招感,因而应当安忍以消除宿罪。自己听到的不悦意声,实际上是净除宿罪的最好助缘,自己若虚心接受或安然忍受,相续中的罪业障碍一定会得到消除,对这种机会,有智者当然会乐于接受,因为只有那些为无明愚痴所蒙蔽的恶劣者,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