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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是发明之母

抄袭是发明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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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我坐上了一列夜车,夜车载着上班族们回到位于温彻斯特、甚至更远地方的家里。
在列车朝西南方向驶出伦敦时,我产生了两种挥之不去的冲动,让我没有办法集中注意力看书。第一种冲动是把手里的圆珠笔戳进坐在前排座位上的男人鼓出来的肥肉里。他睡着了,打着鼾,还伴随着一阵一阵不规则的颤抖、和喉咙里发出的呼哧呼哧的喘息声。第二种冲动是来一杯金汤力和一袋Quavers薯片。
这两种冲动我都忍住了,强迫自己专心读书:《她有什么我就想要什么:社交行为图谱》(I’ll Have What She’s Having: Mapping Social Behaviour)。这本书由三位学术人士撰写,书中宣称,我们几乎所有的决策都建立在抄袭之上。
读到这儿,我想到自己刚刚就用行动为这一论点提供了支持——我无意识地抄袭了车厢里其他乘客的做法。我之所以没有把圆珠笔捅到那个打鼾的男人身上,原因在于别人都没有表现出想这样做的迹象。而我没有冲向餐车,也是因为其他人似乎都没有表现出对酒精、脂肪和盐的需求。所以我坐着一动不动,与其说是因为“她有什么我就想要什么”,不如说是因为“他们没有什么我就不要什么”。
这本书中说,随着生活越来越复杂,人越来越多,选择也越来越多,每个人抄袭的也越来越多。
我回想了一下发现,我做的所有事情都是抄袭来的。专栏作家本来应该有独到的想法,可是我从来没有过。这篇(有关抄袭的)专栏的观点是从那本书里抄袭来的,那本书的作者又是从形形色色的学者和社会科学家那里抄袭来的。我写专栏的时候,会拿出一个现成的观点,稍作修改把它变成自己的。有点像是在大街上买一顶帽子,再得意洋洋地歪着戴。
这没有什么好羞愧的。抄袭是好事,如果没有抄袭,人类作为一个物种早已经灭绝了。比起我自己腹中那点可怜的存货,抄袭能让我接触到无限丰富和多样的想法。
多亏了抄袭,我的行为也更加端正,就像我抑制住了用圆珠笔戳人的冲动。抄袭来的想法往往会更加成功:比起更有独创性的其他头饰,比如一块多汁的牛排,或者一把椅子,帽子就是一个更好、也更实用的选择。
抄袭他人想法的公司也可以非常成功。微软以抄袭为基础,建立起了一个价值2000亿美元左右的商业帝国。就连一直被当作特立独行之典范的苹果公司(Apple),一些最重要的技术也是在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在施乐(Xerox)亲眼见过之后才捣鼓出来的。
办公室生活归根结底就是抄袭。这也是虚拟办公室虽然受到了极大的吹捧、但无论如何都无法真正普及的原因所在。如果人们都在家上班,就没办法抄袭别人了。
抄袭对领导者也同样至关重要。我曾经有过一个老板,每次吃完午饭回来,总是能从他午餐时遇到的重要人物那里抄袭到一些看法。我当时认为这是一个缺点,还曾经困惑为什么他没有任何自己的看法。现在我认为这是一项优点,通过不断的抄袭,他保持了思想前卫和灵活变通。
虽然具有无可争议的价值,抄袭的形象依然极其恶劣。这个词会让人想起一些不诚信的行为:考试作弊和剽窃——尽管后者的名誉或许正略有改善。当俄罗斯间谍安娜•查普曼(Anna Chapman)上周被指控将克里姆林宫(Kremlin)幕僚官员的作品据为己有时,她毫无悔过之心地说:“剽窃简直是上个世纪的罪名。”
在贬低抄袭的同时,我们又对创造力和创新奉若神明。在亚马逊(Amazon)上,有2732本管理书籍的标题里有“创新”一词。每个商学院都开设了创新课程。每一家公司都为怎样才能更善于激发新想法而焦虑不已。可是只有少数几本书的标题里有“模仿”或“拷贝”之类的词,结果还都是教你如何操作复印机的手册。
好像没有人有兴趣教我们怎样才能更擅长抄袭,这简直是一个重大疏忽,毕竟抄袭比其他任何事情都更加决定着成败。
因为我们羞于抄袭,所以给它取了很炫的名字,比如“最佳实践”和“标杆管理”(benchmarking)。不过他们可蒙不了我,抄袭比标杆管理更宏大,也更难做好。
我希望你觉得这篇专栏是抄袭得相当不错的一个例子。相反,我现在开始认为克制想喝金汤力的欲望是差劲的抄袭行为。喝一杯的话,我能打起精神来,还能给疲软的经济注入少许现金。

译者/王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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